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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韓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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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今論韓愈者衆矣,譽之者固多,而譏之者亦不少。譏之者之言則昌黎所謂「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者(昌黎集伍調張籍詩),不待贅辯,即譽之者亦未中肯綮。今出新意,仿僧徒詮釋佛經之體,分爲六門,以證明昌黎在唐代文化史上之特殊地位。至昌黎之詩文爲世所習誦,故略舉一二,藉以見例,無取詳備也。

    一曰:建立道統,證明傳授之淵源。

    華夏學術最重傳授淵源,蓋非此不足以徵信於人,觀兩漢經學傳授之記載,即可知也。南北朝之舊禪學已採用阿育王經傳等書,僞作付法藏因緣傳,已證明其學説之傳授。至唐代之新禪宗,特標教外别傳之旨,以自矜異,故尤不得不建立一新道統,證明其淵源之所從來,以壓倒同時之舊學派,此點關係吾國之佛教史,人所共知,又其事不在本文範圍,是以亦可不必涉及,唯就退之有關者略言之。

    昌黎集壹壹原道略云:

    曰:斯道也,何道也?曰:斯吾所謂道也,非向所謂老與佛之道也。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禹以是傳之湯,湯以是傳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傳之孔子,孔子傳之孟軻,軻之死,不得其傳焉。

    退之自述其道統傳授淵源固由孟子卒章所啓發,亦從新禪宗所自稱者摹襲得來也。

    新唐書壹柒陸韓愈傳略云:

    愈生三歲而孤,隨伯兄會貶官嶺表。

    昌黎集壹復志賦略云:

    當歲行之未復兮,從伯氏以南遷。凌大江之驚波兮,過洞庭之漫漫。至曲江而乃息兮,逾南紀之連山。嗟日月其幾何兮,攜孤嫠而北旋。值中原之有事兮,將就食於江之南。

    同書貳叁祭十二郎文略云:

    嗚呼!吾少孤,及長,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吾與汝俱幼,從嫂歸葬河陽。既又與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嘗一日相離也。

    李漢昌黎先生集序略云:

    先生生於大曆戊申,幼孤,隨兄播遷韶嶺。

    寅恪案,退之從其兄會謫居韶州,雖年頗幼小,又歷時不甚久,然其所居之處爲新禪宗之發祥地,復值此新學説宣傳極盛之時,以退之之幼年穎悟,斷不能於此新禪宗學説濃厚之環境氣氛中無所接受感發,然則退之道統之説表面上雖由孟子卒章之言所啓發,實際上乃因禪宗教外别傳之説所造成,禪學於退之之影響亦大矣哉!宋儒僅執退之後來與大顛之關係,以爲破獲贓據,欲奪取其道統者,似於退之一生經歷與其學説之原委猶未達一間也。

    二曰:直指人倫,掃除章句之繁瑣。

    唐太宗崇尚儒學,以統治華夏,然其所謂儒學,亦不過承繼南北朝以來正義義疏繁瑣之章句學耳。又高宗、武則天以後,偏重進士詞科之選,明經一目僅爲中材以下進取之途徑,蓋其所謂明經者,止限於記誦章句,絶無意義之發明,故明經之科在退之時代,已全失去政治社會上之地位矣(詳見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上篇)。南北朝後期及隋唐之僧徒亦漸染儒生之習,詮釋内典,襲用儒家正義義疏之體裁,與天竺詁解佛經之方法殊異(見拙著楊樹達論語疏證序),如禪學及禪宗最有關之三論宗大師吉藏天台宗大師智顗等之著述與賈公彦、孔穎達諸儒之書其體製適相冥會,新禪宗特提出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旨,一掃僧徒繁瑣章句之學,摧陷廓清,發聾振聵,固吾國佛教史上一大事也。退之生值其時,又居其地,睹儒家之積弊,效禪侣之先河,直指華夏之特性,掃除賈、孔之繁文,原道一篇中心旨意實在於此,故其言曰:

    傳曰: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然則古之所謂正心而誠意者,將以有爲也。今也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國家,滅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

    同書伍寄盧仝詩云:

    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

    寅恪案,原道此節爲吾國文化史中最有關係之文字,蓋天竺佛教傳入中國時,而吾國文化史已達甚高之程度,故必須改造,以蘄適合吾民族、政治、社會傳統之特性,六朝僧徒「格義」之學(詳見拙著支愍度學説攷),即是此種努力之表現,儒家書中具有系統易被利用者,則爲小戴記之中庸,梁武帝已作嘗試矣。(隋書叁貳經籍志經部有梁武帝撰中庸講疏一卷,又私記制旨中庸義五卷。)然中庸一篇雖可利用,以溝通儒釋心性抽象之差異,而於政治社會具體上華夏、天竺兩種學説之衝突,尚不能求得一調和貫徹,自成體系之論點。退之首先發見小戴記中大學一篇,闡明其説,抽象之心性與具體之政治社會組織可以融會無礙,即盡量談心説性,兼能濟世安民,雖相反而實相成,天竺爲體,華夏爲用,退之於此以奠定後來宋代新儒學之基礎,退之固是不世出之人傑,若不受新禪宗之影響,恐亦不克臻此。又觀退之寄盧仝詩,則知此種研究經學之方法亦由退之所稱獎之同輩中人發其端,與前此經詩著述大意,而開啓宋代新儒學家治經之途徑者也。

    三曰:排斥佛老,匡救政俗之弊害。

    昌黎集壹壹原道略云:

    古之爲民者四,今之爲民者六。古之教者處其一,今之教者處其三。農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賈之家一,而資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窮且盜也。

    是故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則失其所以爲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則失其所以爲臣。民不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則誅。

    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明先王之道以道之,鰥寡孤獨廢疾者有養也,其亦庶乎其可也。

    同書貳送靈師詩略云:

    佛法入中國,爾來六百年。齊民逃賦役,高士著幽禪。官吏不之制,紛紛聽其然。耕桑日失隸,朝署時遺賢。

    同書壹謝自然詩略云:

    人生有常理,男女各有倫。寒衣及飢食,在紡績耕耘。下以保子孫,上以奉君親。苟異於此道,皆爲棄其身。噫乎彼寒女,永託異物羣。感傷遂成詩,昧者宜書紳。

    寅恪案,上引退之詩文,其所持排斥佛教之論點,此前已有之,實不足認爲退之之創見,特退之所言更較精闢,勝於前人耳。原道之文微有語病,不必以辭害意可也。謝自然詩乃斥道教者,以其所持論點與斥佛教者同,故亦附録於此。今所宜注意者,乃爲退之所論實具有特别時代性,即當退之時佛教徒衆多,於國家財政及社會經濟皆有甚大影響,觀下引彭偃之言可知也。

    唐會要肆柒議釋教上(參舊唐書壹貳柒彭偃傳)略云:

    大曆十三年四月,劍南東川觀察使李叔明奏請澄汰佛道二教,下尚書省集議。都官員外郎彭偃獻議曰:王者之政,變人心爲上,因人心次之,不變不因,循常守故者爲下,故非有獨見之明,不能行非常之事。今陛下以維新之政,爲萬代法,若不革舊風,令歸正道者,非也。當今道士,有名無實,時俗鮮重,亂政猶輕,惟有僧尼,頗爲穢雜。自西方之教,被於中國,去聖日遠,空門不行五濁,比邱但行麄法,爰自後漢,至於陳隋,僧之教滅,其亦數四,或至坑殺,殆無遺餘,前代帝王,豈惡僧道之善,如此之深耶?蓋其亂人亦已甚矣。且佛之立教,清浄無爲,若以色見,即是邪法,開示悟入,惟有一門,所以三乘之人,比之外道。況今出家者,皆是無識下劣之流,縱其戒行高潔,在於王者,已無用矣。今叔明之心甚善,然臣恐其奸吏詆欺,而去者未必非,留者不必是,無益於國,不能息奸,既不變人心,亦不因人心,强制力持,難致遠耳。臣聞天生蒸民,必將有職,遊行浮食,王制所禁。故有才者受爵禄,不肖者出租税,此古之常道也。今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織而衣,廣作危言險語,以惑愚者。一僧衣食,歲計約三萬有餘,五丁所出,不能致此。舉一僧以計天下,其費可知。陛下日旰憂勤,將去人害,此而不救,奚其爲政?臣伏請僧道未滿五十者,每年輸絹四疋,尼及女道士未滿五十者,輸絹二疋。其雜色役,與百姓同。有才智者,令入仕。請還俗爲平人者聽,但令就役輸課,爲僧何傷?臣竊料其所出,不下今之租賦三分之一,然則陛下之國富矣,蒼生之害除矣。其年過五十者,請皆免之。夫子曰:五十而知天命。列子曰:不斑白,不知道。人年五十歲,嗜慾已衰,縱不出家,心已近道,況戒律檢其性情哉?臣以爲此令既行,僧尼規避還俗者,固已大半,其年老精修者,必盡爲人師,則道釋二教益重明矣。上深嘉之。

    寅恪案,彭偃爲退之同時人,其所言如此,則退之之論自非剿襲前人空言,爲無病之呻吟,實匡世正俗之良策。蓋唐代人民擔負國家直接税及勞役者爲「課丁」,其得享有免除此種賦役之特權者爲「不課丁」。「不課丁」爲當日統治階級及僧尼道士女冠等宗教徒,而宗教徒之中佛教徒最佔多數,其有害國家財政、社會經濟之處在諸宗教中尤爲特著,退之排斥之亦最力,要非無因也。

    至道教則唐皇室以姓李之故,道教徒因緣傅會。自唐初以降,即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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