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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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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曼·亨特睡得很不好。乘船从塔希提岛到旧金山那两个星期的旅行中,他一直想着要说给别人听的故事,在火车上的三天里也在反复琢磨用什么词句更适合表达。现在,几小时后就要抵达芝加哥了,种种疑虑又向他袭来。他对善恶是非一直都很敏感,因而越发良心不安。他说不准是否能做的事情都已做了。为了脸上有光,做不到的事情也该尽力去做,可让他不安的是,在这件触及自身利益的事情上,他竟将个人利益置于堂吉诃德式的精神之下。自我牺牲的幻象如此强烈,未能付诸实现让他顿生理想破灭之感。他就像一个慈善家出于利他动机为穷人建造模范住房,却发现自己做了一笔赚钱的投资买卖。真心行善并获得百分之十的报偿,难免让他感到心满意足,尴尬的是这又减损了自身美德的滋味。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心地纯正,但让他没有把握的是,把那件事情说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后,自己是否经受得起她那双灰眼睛冷冷的审视——那双眼睛卓有远见,跃动着聪明睿智的光芒。她做事一丝不苟又极端正直,也以此来衡量别人的操守。若是某些言行不符合她那严苛的准则,她便用冷冰冰的沉默表示不满,没有比这更严厉的谴责了。她的评判不容抗辩,因为一旦拿定了主意,她就再也不会更改。贝特曼就喜欢她这个样子。他爱的不只是她外在的美——她身材苗条挺拔,总是高傲地昂着头——更爱她的心灵之美。她为人真实,有强烈的名誉心、无所畏惧的人生态度,让他觉得她的身上汇聚了所有优秀的女性品质。她身上有某种超乎一个典型美国女孩的特质,从某种程度上说,她那种完美是她所处的环境特有的,他相信除了芝加哥,世界上再没有哪座城市能够造就出她来。想到接下来就要让她的自尊遭受重击,他便感到一阵心痛,还有那个爱德华·巴纳德,让他顿时怒火中烧。

    火车终于喷着蒸汽驶进芝加哥城,眼前那一条条灰色房屋林立的长街让他欣喜不已。想起斯泰德街和沃巴什大道上拥挤的人行道、熙来攘往的车辆和此起彼伏的噪声,他感到情急难耐。终于回家了。他很高兴自己出生在美国最重要的城市。旧金山就像是外省,纽约则已见衰微,美国的未来要靠经济发展潜能,芝加哥呢,以其城市的位置和居民的活力,注定会成为这个国家真正的首都。

    “但愿在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贝特曼走下月台,自言自语道。

    站台上的这对父子同样身形瘦高,体格结实,仪表堂堂。在同样的苦行僧般的脸上长着同样的薄嘴唇。他们走出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在等着。亨特先生瞥见儿子望着外面的街道,眼神既骄傲又快乐。

    “回家很高兴吧,儿子?”他问。

    “我想是的。”贝特曼说,眼睛紧盯着川流不息的街景。

    “我估计这里的车要比你那个南太平洋小岛上多一些,”亨特先生笑着说,“你喜欢那儿吗?”

    “我宁可选择芝加哥,父亲。”贝特曼答道。

    “你没把爱德华·巴纳德一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沉默了片刻,那张英俊而敏感的面孔阴沉下来。

    “我不想谈论他,父亲。”他最后说。

    “没关系,儿子。我想你母亲今天会很高兴的。”

    他们穿过卢普区拥挤的街道,汽车沿着湖畔一路驶到一幢气势壮观的房子前。那是卢瓦尔河畔一座城堡的原样翻版,是亨特先生早几年建造的。等到贝特曼回到自己的房间,马上拿起电话要了一个号码。听见对面的应答,他的心一下子狂跳起来。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快活地说。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听出是我的声音?”

    “自从上次听你的声音到现在也没多久嘛。再说,我一直在等你啊。”

    “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你?”

    “如果你没什么要紧事的话,今晚就可以来我们这儿吃饭。”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么更要紧的事。”

    “估计你有不少新闻吧?”

    他察觉出她的声音里有一丝担忧。

    “是的。”他回答。

    “好吧,今晚你一定得说给我听。再见。”

    电话挂断了。她就是这样一种性格,即使事关重大,也宁可毫无必要地等上几个小时,不会马上问个究竟。在贝特曼看来,她的自我约束无疑是一种令人钦佩的坚毅品格。

    晚餐时,除了他跟伊莎贝尔,就只有她的父母了。他留意着她将谈话引入温文尔雅的闲聊,那姿态不禁让他想到一位处在断头台阴影下的女侯爵,明知来日不继,仍在笑谈今日之事。她娇美的五官、短短的上唇带着贵族气,浓密的金发也让人联想到那位女侯爵。很明显,她身上流淌着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虽然这一点远非尽人皆知。那间餐室便是衬托她纤弱之美的合适背景。整座房子是威尼斯大运河上的宫殿的复制品,由一位英国专家按照路易十五的风格布置。启发他这么做的,正是伊莎贝尔;与那位多情君主的名字连在一起的优雅装饰增添了她的魅力,同时也赋予她一种更为精深的含义。伊莎贝尔的头脑蕴藏丰厚,她的谈吐无论多么随意,也从不显得空泛。现在她谈到了自己同母亲在下午参加的一场社交音乐会,谈到一位英国诗人在礼堂举办的讲座,他们谈论政局,以及她父亲近期以五万美元从纽约购得的那幅十八世纪前的大师之作。听她说话让贝特曼感到舒心,他觉得自己再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中心,跻身于高人雅士之间。此前种种确然无疑的声音喧嚣恼人,抗拒他的意志不肯停歇,如今终于在他心中静默下来。

    “哎,能回到芝加哥真是太好了。”他说。

    晚餐结束后,他们走出饭厅,伊莎贝尔对她母亲说:

    “我要带贝特曼去我的私室。我们有许多事情要谈。”

    “好啊,我亲爱的,”朗斯塔夫太太说,“你父亲和我在杜巴里夫人房间,你们随后去那儿找我们吧。”

    伊莎贝尔带着年轻人上楼,将他引入曾给他留下诸多迷人回忆的房间。尽管对这里非常熟悉,但他依然像每次走进时那样,抑制不住那一声喜悦的赞叹。她微笑着四下打量了一番。

    “我认为布置得还算成功,”她说,“重要的是恰当合理。就连一只烟灰缸也非得是那个时期的不可。”

    “我觉得正因为这样,这里才会如此美妙。你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丝不苟的。”

    他们在炉火前坐了下来,伊莎贝尔用平静而庄重的眼神看着他。

    “现在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她问。

    “我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爱德华·巴纳德要回来吗?”

    “不。”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过后,贝特曼才又开口,其间两个人都在左思右想。他要讲的故事实在难以开口,个中细节对她敏感的耳朵是一种冒犯,他也不忍心讲出来,但为了予她公道,也为了对自己公道,他必须把全部真相告诉她。

    这件事说来话长,当年他和爱德华·巴纳德还在上大学,在一次茶会上见到了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这个茶会是为了庆祝她进入社交界而举办的。早在她年纪尚小、他们也不过是两个长腿男孩的时候,三人就相识了,之后她去欧洲待了两年完成了学业。在茶会上与这位返乡的可爱女孩重拾旧日友情,让他们两人情不自禁、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她。但贝特曼很快发现,她眼里只有爱德华一个人,而为了对朋友忠实,他委屈自己,担当起一个心腹密友的角色,任对方倾吐恋爱的秘密。他历经了种种苦痛,但也无法否认爱德华才配有这种好运气,他绝不容许任何事情伤害他所珍视的友情,也小心不让自己的感情有一丝流露。六个月后这对年轻人订下婚事,但他们都太年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该等到爱德华毕业后再结婚,也就是一年时间。贝特曼还记得那年冬季结束时,伊莎贝尔和爱德华要结婚了,记得那个冬天里的每场舞会和戏剧晚会,还有那些非正式的热闹场合,他这个一成不变的第三者次次到场。他对她的爱恋并未因为她就要成为他朋友的妻子而减弱。她的笑容,她向他抛来的每一句令人快活的话,她情感中显露出的自信,一直令他欣悦不已。他暗自庆幸,甚至略微有些得意,因为他不嫉妒他们的幸福。随后出了一件意外——有家大银行倒闭了,交易所发生恐慌,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发现自己破产,一天晚上回到家中,告诉妻子他已经一文不名。晚饭后,他走进自己的书房,举枪自尽。

    一个星期后,爱德华·巴纳德带着疲惫而苍白的脸色找到伊莎贝尔,求她免除婚约。她答不出话,只是紧紧搂着他的脖子痛哭起来。

    “别这样,我会更难过的,亲爱的。”他说。

    “你以为我现在会放你走吗?我爱你。”

    “我怎么能让你嫁给我呢?任何希望都没有了。你父亲绝对不会同意的,我一分钱都没有。”

    “我会在乎吗?我爱你。”

    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他必须马上开始挣钱,他家有位老朋友,名叫乔治·布劳恩施密特,曾提过让他跟自己一道做生意。那个人在南太平洋经商,在很多岛上都有经办处,建议让爱德华去塔希提岛待上一两年,能在他手下最有经验的经理那里学到各类贸易的操作方法,并许诺此后给这位年轻人在芝加哥谋个职位。这是个绝好的机会,等爱德华解释完毕,伊莎贝尔又是满脸笑容了。

    “你这个傻孩子,何必故意让我难过呢?”

    她的话让他脸上放光,眼睛也闪闪发亮。

    “伊莎贝尔,你的意思莫非是要等着我?”

    “你不觉得你值得让我等吗?”她笑了。

    “哎呀,现在就别嘲笑我了,我求你认真想一想,可能要等两年呢。”

    “用不着担心,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跟你结婚。”

    爱德华的雇主办事不喜欢拖延,告诉他如果打算接受那个职位,一周后就必须从旧金山乘船出发。爱德华跟伊莎贝尔度过最后一晚。只是到了晚餐后,朗斯塔夫先生才说想跟爱德华说句话,把他带进吸烟室。此前朗斯塔夫先生已爽快地接受了女儿向他道出的安排,因此爱德华想不出还有什么神秘的事情需要交代,看见对方一脸尴尬,他就更加不知所措了。朗斯塔夫先生说话支支吾吾,先谈了些琐碎的事情,最后才把那句话脱口说出来。

    “我想你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这个人吧?”他说,皱着眉头看了看爱德华。

    爱德华犹豫了。天生的诚实迫使他承认这件宁愿予以否定的事实。

    “是的,我听说过,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记得当时我也没太在意。”

    “在芝加哥没几个人不知道阿诺德·杰克逊,”朗斯塔夫先生挖苦地说,“就算有,也不难找几个愿意谈论他的人。你知道他是朗斯塔夫太太的兄弟吗?”

    “是的,我知道。”

    “当然了,我们已经多年没跟他联系过了。他逮着个机会就立刻出了国,我想这个国家少了他也没什么遗憾。我们知道他在塔希提岛,我给你的建议就是对他敬而远之。不过,如果你听到什么他的消息,请告诉给我们,朗斯塔夫太太和我会很高兴的。”

    “一定。”

    “我想跟你说的就是这些。我看你一定想去女士们那边了。”

    几乎每个家庭都少不了有那么一位成员,如果邻居们不提的话,宁可把他忘掉,若是一两代的间隔为这人的怪诞品性增添些许浪漫魅力,那便是这家人的造化了。可如果他实实在在地活着,而他的乖张行径没法用“不过是自己害自己”这类的托词——假如其过错无非是酗酒或用情不专,这么说也算妥帖——敷衍过去的话,唯一的策略就是保持沉默。这正是朗斯塔夫一家对阿诺德·杰克逊采取的态度。他们从来不谈论他,甚至连他住过的那条街他们都绕着走。他们为人厚道,不愿让他的妻子儿女为他的罪过受苦,多年来一直接济他们,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搬去欧洲。他们尽一切努力来抹掉对阿诺德·杰克逊的所有记忆,但也知道这件事在众人心目中历久弥新,如同当年丑闻一出,举世震惊一样。阿诺德·杰克逊是个不能再败的败家子,无论哪个家庭都承受不起。这么一位富有的银行家,在教会里也是位响当当的人物,又是慈善家,深受众人的尊敬,不仅出于他的人际关系(他身上流着芝加哥贵族的血液),也因为他正直的性格。这样一个人,突然有一天以诈骗罪名被捕,审判所昭示的不正当行径无法用一时经受不住诱惑来解释,而是精心策划,蓄意而为。阿诺德·杰克逊是个无耻之徒,最终被判七年。关进监狱时,几乎人人都觉得他是轻松逃过了一劫。

    在这最后一晚的离别时刻,这一对恋人信誓旦旦,难舍难分。伊莎贝尔涕泪涟涟,但她坚信爱德华对自己痴心一片,这一点让她稍感宽慰。说起来这种感觉可真奇怪。与他天各一方令她悲切凄惨,但又感到幸福,因为知道他爱恋着她。

    这已是两年多前的事了。

    从那时起,每班邮件都有他写来的信,一共二十四封,因为他那儿每个月只发送一班邮件。他的信跟恋人间的情书毫无二致,措辞亲热动人,有时,尤其到了后来,信写得既幽默,又充满温柔之情。最初的信里流露出思乡之苦,满纸都在说想回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身边。她也有点儿着急,写信求他坚持下去。她担心他会搞砸这个机会,匆匆跑回来。她不希望自己的恋人缺乏耐力,便引用了几句诗给他:

    <small>若非我更钟爱荣誉,亲爱的,</small>

    <small>我便不会如此深深爱你。</small>

    但不久之后他就安定了下来,伊莎贝尔看出他越发积极地将美国人的做法引入那个被外界遗忘的角落,心里十分高兴。她很了解他,一年时间接近终了,他在塔希提必须停留的最短期限行将结束,她打算动用自己全部的影响力劝他不要回家,要是他能全面掌握经营之道岂不更好?既然已经等了一年,似乎没什么理由不能再等一年。她把这些讲给贝特曼·亨特,朋友里就数他一贯慷慨大度(爱德华刚离开的那段日子,若是没有他,她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两人都认为爱德华的前途高于一切。她颇感安慰地发现,随着时间推移,他已不再提及回来的事情了。

    “他真是了不起,你说是吧?”她对贝特曼赞叹道。

    “他纯洁善良,无可挑剔。”

    “读他的信,我从字里行间看出他讨厌那地方,但他一直坚持着,因为……”

    她脸有些发烫,贝特曼一本正经地笑了笑——这是他最迷人的神态——替她把话说完。

    “因为他爱你。”

    “和他相比,我真是不值一提啊。”她说。

    “你很出色,伊莎贝尔,你完美无缺。”

    第二年过去了,每个月伊莎贝尔继续收到爱德华的信,不过很快事情就有点儿不对头了,因为他闭口不提回来的事。他写信的口气就像干脆在塔希提岛定居下来,甚至过得还挺安闲自在。她很惊讶,再去读他的来信,所有的信统统读了好几遍。这会儿她真是在品读“字里行间”的意思,在疑惑之中注意到某种变化,是先前被她忽略的。晚近的一些信件跟早先的那些信一样,既温情又快乐,但语气已不太一样。她对信中流露的情绪开始怀疑起来,对这种无法解释的特质抱有女性本能的不信任,从中分辨出一种让她苦恼的轻率和简慢。她不太确定这个写信的是不是从前她所认识的爱德华。一天下午,也就是从塔希提岛发来的邮件送达后的第二天,她跟贝特曼驾车上路时,他对她说:

    “爱德华有没有告诉你他何时启程归来?”

    “没有,他没提这件事。我以为他或许跟你说了些什么。”

    “一个字都没提。”

    “你知道爱德华这个人,”她笑着答道,“他没什么时间观念。如果下次你写信的时候想起来了,不妨问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回来。”

    她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贝特曼十分敏感,察觉得出她这番请求情急意切。他轻声笑了起来。

    “好的,我问问他。真猜不出他在想什么。”

    几天后,再次跟他见面时,她注意到他好像有什么烦心事。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他们常在一起,两人都关爱着他,双方无论是谁想谈谈这位缺席的朋友,都一定能发现对方也乐于倾听。伊莎贝尔熟悉贝特曼脸上的每一种表情,凭她那敏锐的直觉,即便他矢口否认也没有用。他忧心忡忡的样子一定跟爱德华有关,只有让他坦言相告才能使她踏实。

    “真实的情况是,”他终于开口,“我辗转打听到,爱德华已经不在布劳恩施密特公司工作了,昨天我又找机会向布劳恩施密特先生本人确认过。”

    “哦?”

    “爱德华差不多一年前就离开他们那儿了。”

    “真奇怪,他竟然连提都没提过!”

    贝特曼迟疑了一下,但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也不得不把下面的话说完。他提心吊胆,局促不安。

    “他被解雇了。”

    “天呐,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他们似乎警告过他一两次,最后只得叫他走人。他们说他既懒惰又无能。”

    “爱德华?”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他发现伊莎贝尔哭了起来,于是本能地抓住她的手。

    “哦,亲爱的,别,别这样,”他说,“这我可受不了。”

    她心乱如麻,顾不得自己的手一直被他攥着。他极力安慰着她。

    “真是难以理解啊,对吧?一点儿都不像爱德华做的事。我觉得肯定是弄错了。”

    有一会儿她什么都没说,再开口时有些犹豫。

    “你不觉得他最近的信有点儿奇怪吗?”她望向一边,眼里闪着泪光。

    他简直不知如何回答。

    “我注意到信里有些变化,”他承认,“他好像失去了原来那种令我敬佩的严肃和认真。几乎让人觉得那些要紧的东西——唉,都无关紧要了。”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内心隐约有些不安。

    “也许给你回信的时候他会说什么时候回家。眼下我们也只能等待了。”

    他们各自又收到一封爱德华的信,还是没提回来的事。不过,在写信的时候他应该还没有收到贝特曼问询的信。下一班邮件就会为他们带来问题的答案。邮件来了,贝特曼把刚刚收到的信带给伊莎贝尔,只消一瞥他脸上的表情就足以让她明白,他十分为难。她把信从头到尾仔细读完,嘴唇紧抿,又读了一遍。

    “这真是太奇怪了,”她说,“我弄不太明白。”

    “别人肯定会以为他在耍弄我。”贝特曼说,脸也红了。

    “读起来是有这种感觉,但也许并不是有意的。这一点都不像爱德华。”

    “他也没说回来的事。”

    “要不是我对他的爱坚信不疑,我就会想……我都不知道我会怎么想了。”

    这个时候,贝特曼才把整个下午在他脑中形成的谋划透露出来。他父亲开创的那家公司生产各种机动车辆,他现在是其中的合伙人,公司要在火奴鲁鲁、悉尼和惠灵顿开设代销处,贝特曼提出由自己来顶替拟议中的一位经理代为前往,回程时可以经过塔希提岛:事实上从惠灵顿返回必然要经过那里,这样他就能去见见爱德华了。

    “情况让人琢磨不透,要去弄清楚的话,只能用这办法了。”

    “哦,贝特曼,你怎么会这么好、这么善良?”她感叹道。

    “你知道的,只要你快乐幸福,我在这个世界上就别无所求了,伊莎贝尔。”

    她看着他,伸出自己的手。

    “你实在太好了,贝特曼。真不知道世界上还会有谁能像你这样。我该如何感谢你才好呢?”

    “我不要你感谢,只希望你允许我帮助你。”

    她垂下眼帘,脸上微微泛红。她已经太熟悉他了,竟忘记他是多么英俊。贝特曼跟爱德华一样高大,也一样身材匀称,只是他一头黑发,一脸苍白,爱德华则肤色红润。她当然知道他爱她,这让她深受触动,对他温情有加。

    眼下,贝特曼·亨特已经结束了这次旅行,正在回国的路上。

    公务部分占去的时间比他预料的要长一些,让他有足够的时间考虑两个朋友的事。他的结论是,阻碍爱德华回家的肯定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或许只是自尊心作祟,让他下定决心要混出个模样,然后再去求得深爱的新娘:然而这种自尊必须晓之以理来劝服。伊莎贝尔很不快乐,爱德华必须跟自己一起返回芝加哥,马上同她结婚。可以在亨特电机牵引汽车公司为他谋一个职位,贝特曼一副软心肠,想到自己付出一点代价就能给世上两个他最喜爱的人带去幸福,一时感到喜不自胜。他自己是永远也不会结婚的,只想做爱德华和伊莎贝尔的孩子的教父。多年以后当他们双双故去,他会跟伊莎贝尔的女儿讲起很久很久以前,他曾怎样爱过她的母亲。此情此景浮上心头,让贝特曼的双眼蒙上了一层泪水。

    为了给爱德华一个惊喜,他并没打电报告知自己要来。终于踏上塔希提岛后,他让一个自称是店主儿子的年轻人指引着来到“鲜花旅店”。想着自己这个最最出乎意料的客人走进爱德华的办公室,让他大吃一惊的样子,贝特曼不禁暗自笑了起来。

    “顺便打听一下,”走在路上他问道,“你能否告诉我在哪儿能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

    “巴纳德?”年轻人回答,“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

    “他是个美国人,个子高高的,浅褐色头发,蓝眼睛。他来这儿两年多了。”

    “当然,现在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是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我们说的大概不是一个人吧。”贝特曼回答,语气冷冰冰的。

    他吃了一惊。真是奇怪,这个阿诺德·杰克逊——显然,各色人等都知道他——在这儿竟然继续使用被判罪的那个可耻的名字。但贝特曼想不出冒充他侄子的人会是谁,他只有朗斯塔夫太太这一个姊妹,也没有兄弟。那个年轻人在他身边说着流利的英语,带有一种抑扬顿挫的外国腔,贝特曼从侧面扫了他一眼,看出他明显具有当地人的血统,而自己一开始并没留意到。一丝傲然之气不觉渗透到他的言谈举止之中。两人来到旅店,那里濒临海岸,面对一片礁湖。安排好房间后,贝特曼请求指点布劳恩施密特公司的所在地。他已在海上待了八天,很高兴能再次踏上坚实的土地,沿着阳光明媚的大路漫步走向水边。到了要找的地方后,贝特曼向经理递上自己的名片,被人带着穿过一间谷仓般高高的房间,半是店面,半是仓库,最后进了一间办公室,那里坐着一位身形肥硕的秃头男子,戴着一副眼镜。

    “能告诉我在哪儿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吗?我知道他以前在这家公司待过一段时间。”

    “是这样,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可他来这儿是布劳恩施密特先生特别推荐的。我跟布劳恩施密特先生很熟。”

    胖子用敏锐、狐疑的目光打量着贝特曼,然后朝仓库那边的一个男孩子喊了一声。

    “喂,亨利,巴纳德现在在哪儿,你知道吗?”

    “他在卡梅伦商店那儿干呢,我觉得。”那边有人答了一句,却不见人动一动。

    胖子点了点头。

    “你从这儿出去,然后往左转,走三分钟就到卡梅伦商店了。”

    贝特曼迟疑了一下。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爱德华·巴纳德是我最好的朋友。当我听说他离开布劳恩施密特公司时,我非常吃惊。”

    胖子的眼睛眯缝成了一道细线,那种盯视让贝特曼浑身不自在,觉得脸都红了。

    “要我说,是布劳恩施密特公司和爱德华·巴纳德在某些问题上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他说。

    贝特曼不太喜欢这家伙的态度,便不失威严地站了起来,说了句抱歉打扰便辞别。离开这个地方让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刚见面的这个人似乎有很多话可以告诉他,但就是不想说。他按照指示的方向很快来到了卡梅伦商店。这是一家普通的商号,就像一路看到的五六家店铺一样,他进门看见的头一个人,那个只穿着衬衣、正裁量一块棉布的,正是爱德华。见他干着如此卑微的营生,贝特曼着实吃了一惊。结果他刚一出现,爱德华便抬头看见了,惊喜地叫起来。

    “贝特曼!真想不到能在这儿看见你!”

    他隔着柜台伸出胳膊,紧紧握住贝特曼的手,神态举止没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尴尬全在贝特曼这一边。

    “稍等,我要把这个打包好。”

    他相当从容地剪开布匹,叠起来包成一个包裹,递给那个黑皮肤的顾客。

    “请到收款台付款吧。”

    随后,他朝贝特曼转过身,明亮的眼睛带着笑意。

    “你怎么会来这儿?天呐,见到你太高兴了。快坐下,老伙计,别那么拘束,就跟到了自己家一样。”

    “我们没法在这儿说话。来我的旅店吧,你走得开吗?”

    他有些担心地加上了最后一句话。

    “我当然走得开。我们塔希提这儿不那么讲求实效。”他朝对面柜台后站着的一个中国人喊道,“阿林,等老板来的时候告诉他,有个朋友刚从美国来这儿,我出去跟他喝酒了。”

    “吼的(好的)。”中国人说,咧嘴一笑。

    爱德华套上一件外衣,戴上帽子,陪着贝特曼走出商店。贝特曼试图摆出一副轻松谈笑的样子。

    “我没想到你会在这儿给油腻腻的黑家伙吆喝三尺半烂棉布。”他笑着说。

    “布劳恩施密特把我解雇了,你知道,我认为干一干这个也还凑合。”

    爱德华的坦率让贝特曼十分吃惊,不过他觉得继续追问下去不免轻率。

    “我想你现在干的营生是不会发什么财的。”他的回答听上去干巴巴的。

    “我想也是。但挣的钱还算能够维持生计,这我就很满足了。”

    “两年前你可不会这样想。”

    “人是越老越聪明。”爱德华反驳道,显得很快活。

    贝特曼瞥了他一眼。爱德华身着破旧的白色细帆布衣裤,不怎么干净,戴着一顶当地人做的大草帽。他比以前更瘦了,皮肤让太阳晒得黝黑,而且无疑比原先更好看了。不过,外表上有某种东西让贝特曼感到不安。他走路时带着从未有过的兴奋自得,举止显得心不在焉,一身的快活劲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因由,也让贝特曼无从责备,只是这让他感到困惑异常。

    “真不明白有哪门子事情让他这么开心。”他对自己说道。

    他们到了旅店,在露台上坐下。一个中国男孩给他们端来鸡尾酒。爱德华急于探听芝加哥的新闻,连珠炮似的向他的朋友提出一个个问题。他的兴致勃勃发自真心,这不难理解。但奇怪的是,他的兴趣在众多话题上似乎不分主次:打听贝特曼父亲的近况,其热切程度跟探问伊莎贝尔时全无区别。谈到她的时候他没有一丝尴尬,就好像那是他的妹妹,而不是未婚妻。不等贝特曼分析出爱德华一番述说的确切含义,便发现话题已经转到他自己的工作和他父亲新建的楼房上来了。他决意把话引回伊莎贝尔身上,正在等待机会,只见爱德华亲切地挥了挥手。一个男人沿着露台朝他们走了过来,但贝特曼背对着他,看不见这人是谁。

    “来这儿坐吧。”爱德华快活地说。

    新来者走到近前。他个子很高,身材瘦削,穿一条白色的细帆布裤子,一头漂亮的白色鬈发。他瘦长的脸上长着一只大鹰钩鼻子和一张漂亮、富有表情的嘴巴。

    “这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跟你提起过他。”爱德华说,嘴角展露出那一成不变的笑容。

    “很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以前认识你的父亲。”

    陌生人伸出手来,亲热有力地握着年轻人的手。直到这时爱德华才提及对方的名字。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的脸刷地白了,觉得自己两手渐渐变凉。这就是那个伪造票据的人,那个罪犯,伊莎贝尔的舅舅。他不知该说些什么,竭力掩饰自己的惊慌失措。阿诺德·杰克逊看着他,两眼频频闪动。

    “我敢说你很熟悉我这名字。”

    贝特曼不知该说是还是不是,杰克逊和爱德华都觉得他这样子很好笑,这就更让他难堪了。被迫跟岛上这么一个让他避之不及的人见面已经够倒霉的了,更糟的是又发觉自己让人愚弄了。不过,也许他的结论下得太早,因为这时杰克逊马上接了一句:

    “我了解你跟朗斯塔夫一家交好。玛丽·朗斯塔夫是我的姊妹。”

    现在贝特曼暗自琢磨,阿诺德·杰克逊会不会以为他不知道那桩芝加哥有史以来最可怕的丑闻。这时杰克逊把手放在了爱德华的肩膀上。

    “我就不坐了,特迪,”他说,“我很忙。不过你们两个最好晚上过来吃晚饭。”

    “那太好了。”爱德华说。

    “非常感谢,杰克逊先生,”贝特曼冷冷地说,“只是我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很短。你知道,我乘坐的船明天就要起航。若是你能原谅的话,我就不去了。”

    “呃,别胡说,我要为你来一顿当地的特色晚餐,我妻子是个很棒的厨师。特迪会告诉你怎么走。早点儿来,看看日落,愿意的话也可以在我那儿凑合一晚。”

    “肯定去,”爱德华说,“晚上一有船来,旅店就吵得要死,我们可以在平房那儿好好聊聊天。”

    “我不会轻易放你走的,亨特先生,”杰克逊极其热忱地说下去,“我还想听听芝加哥和玛丽的消息呢。”

    他点了点头,不等贝特曼再说什么便转身离去。

    “我们塔希提这儿不容别人拒绝,”爱德华笑了几声,“再说,你还能享受一顿岛上最好的晚餐。”

    “他说他妻子是个好厨师是什么意思?我刚好知道他的妻子在日内瓦。”

    “对一个丈夫来说,那离得有点儿太远了,是吧?”爱德华说,“他也很长时间没见过她了。我想刚才说的是另一个妻子吧。”

    贝特曼沉默了好一会儿,面容凝重,现出条条皱纹。当他抬头看见爱德华那副颇感好笑的样子,一下子气得涨红了脸。

    “阿诺德·杰克逊是一个卑鄙的流氓。”他说。

    “恐怕他的确是。”爱德华笑着说道。

    “我不明白一个正派人怎么会跟他扯上关系。”

    “也许我不是个正派人。”

    “你经常见他吗,爱德华?”

    “是的,经常。他收我做他的侄子。”

    贝特曼向前探了探身子,用探询的目光盯着爱德华。

    “你喜欢他?”

    “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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