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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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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健全的人,表达与抑制的持平,无论大体上维持得如何得法,间或总还会发生一些困难,而在一个不健全的人,这种困难更不免成为无法排解的危机。一个普通而常有人提出的补救方法是升华(Sublimation)。不过提出的人往往提得太容易、太随便、太不费吹灰之力。这诚然是由于一种很寻常的误解,以为性欲的压力是很容易恝置不问或挥之使去的。为若干少数的人,这也许可以,但就多数的人而论,我们早就看到,即使有百炼成钢似的意志与毅力,也是不可能的。劳力工作的磨砺,或心理兴趣的转移,都不中用。中等学校的校长先生们大都深信团体的体育活动有很大的用处,可以像缰绳之于野马,阻止性欲的活跃;其实不然,除非把运动增加到一个过火的程度,使学生疲惫不堪,更不再有余剩的精力来“胡思乱想”,但这又是很有害处的。有人说过,在学校里,最著名的运动家往往也就是最浪荡而不修边幅的人。这也不是,那也不是,然则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在答复这问题以前,我们先得弄一个清楚,我们到底要做些什么。如果,我们像加尼特一样,相信性欲之所以为一种本能与性欲,之所以为一种胃口或嗜好,实在是可以分得清楚的(加氏批评弗氏,说他往往把二者混为一谈),就本能而论,本能的激发是必须靠外缘的,有可以满足性欲的外缘存在,内在的本能才得以唤起,如此,则如果可以避免这种外缘,问题不就很简单吗?不过就胃口或嗜好而论,就不同了,胃口的形成,是由于内因,而不由于外缘,好比饮食,一个人到了相当时候,自然要饿,初不论外界有没有可吃的东西;所以性欲的外缘尽管可以闪躲,而性欲的胃口总是要发生的[见加氏书《心理在动作中》。]。又如琼斯(已见前)的议论,我们在这里所感觉关切的,倒并不是狭义的性欲,而是“性本能的许多个别的生物的成分,也就是许多不同的幼稚的倾向;这些成分或倾向到了后来成为性欲的基础以及许多不属于性欲的兴趣的张本……其所以能如此的缘故,盖由于性的力量的特殊的移转,从一个原来的兴趣的领域里转入了另一个领域”[见琼氏《精神分析论集》。]。琼氏这一番话虽有参考的价值,但同时,我们也必须记住,升华的需要,大抵在一个人的幼年是不发生的。日本人松本的研究指出睾丸里的间隙细胞(interstitial cells),既然在一个人出生以后,不久便进入休止状态,一直要等到春机发陈期过去以后,才重新开始活动,可知一个人在幼年时代似乎不会有很强烈的性的兴趣的(固然,我们应当补充一句,我们到如今对于性冲动的所有的来源,还没有能明确地知道,间隙细胞的分泌作用不过是一个来源罢了);同时,女子的性兴趣起初也往往是潜伏着的,或散漫得茫无头绪的,有时候一直要到三十岁光景才集中起来,才尖锐化。话虽如此,升华的问题迟早总不免要发生的,而对于遗传良好操行稳称的人,这问题更要见得急迫。

    希腊哲人柏拉图说过,恋爱是一棵天上生长的树。我们不知这句话究应作何解释,如果说,恋爱之所以为一棵树,根底虽种在地上,长在人间,而开出来的花朵,却美得好比“天上”的花一般,这样一个比方可以说是很实在而可以证明的一个真理。历来的诗人都了解这个真理,并且不断地引作他们的诗歌的题材。但丁(Dante)诗中的女主角贝雅特里齐(Beatrice)实际上不过是佛罗伦萨的一个女子,但到了但丁的手里,一经想象的渲染,却成了他进入天堂的向导,即此富有代表性的一例,已足证很寻常的一个性对象的吸引,会怎样蜕变而为一番精神活动的强有力的刺激。

    升华成为一套理论,有人曾经加以考据,以为不但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并且可以推源到更富有科学精神的亚里士多德。德国文艺批评家莱辛(Lessing)认为亚氏的“涤化论”或回肠荡气之论(Katharsis)指的是“一般情绪或情欲的转变而为合乎道德的行为意向”。不过莱氏这番解释恐怕是不对的,亚氏讲这一套理论的时候,心目中指的不过是怜悯或恐惧一类的情绪,经过一度抒发以后,心中稍稍觉得舒适罢了,事实上怕与性的情绪不很相干;而加尼特也很对地说明过,这只不过是一种情绪的宣泄,宣泄绝不是升华。

    其实一直要到基督教上场,升华的概念才慢慢地形成,在我们的想象中才逐渐地具体化。若从这方面加以追溯,可知最早创说的人是一位隐遁在埃及沙漠地带的早期教父,叫作麻卡流士大隐(Abba Macarius the Great)。据一部分人的看法,他也是“基督教国家以内第一个科学的神秘主义者”;恩德希(Evelyn Underhill)在《神秘之道》(The Mystic Way)一书里曾经介绍过麻卡流士的见解,说一个人的灵魂的实质是可以逐渐地转变的(灵魂在他的心目中并不是一种绝对的非物质的东西),灵魂原先是很重浊而趋向于下坠的,但一经神圣的火烧炼以后,就渐渐地变为更纯粹的而精神的了。他说:“灵魂好比五金,抛在火里,就失掉了它们自然的硬性,并且越是在熔炉里留存得久,越是在火焰的不断的烧炼之下,就越软化。”火烧着是痛楚的,但它也就是天上的光,面对于麻卡流士,光与生命原是一回事。在这里,我们可以说真正找到了我们近代所了解的升华的观念了,麻卡流士的说法也许还不够确切,但在当时,已经要算再确切没有的了。麻卡流士是圣巴西勒(St. Basil)的朋友,圣巴西勒是基督教中心传统里的一位领袖,因此,麻卡流士这一番见解后来成为基督教神秘主义的一部分,不断地在神秘主义者的言行里表现出来,再后,热那亚的圣卡特琳(St. Catharine of Genoa)的涤罪地狱论(doctrine of Purgatory)就建筑在这一番见解之上;罪孽就等于灵魂生了锈,只有地狱之火才可以把这层锈燃烧净尽。[天主教论死后生命,分三界,普通的地狱最下,其次为涤罪地狱,亦称涤罪所,再上为天堂;一人入天堂以前,必须经过涤罪地狱的火的一番锻炼。]

    上文所引的见解里,我们还未见“升华”的名称。又到了后来,在诗人的歌篇里,接着又在道德家的作品里,我们才确确实实地读到这个名称,而这一类作品说到升华的时候,倒是和宗教的教义并不相干。所谓升华,就原有的意义说,指的是用了热度的力量,把一种质料,从我们普通认为比较粗糙、比较重浊、比较块然一物的[原文于此用“物质的”一字,而外加引号,这对于西方的读者是有很清楚的意义的,而于中国的读者则否;西方文明,特别是在基督教教义的熏陶之下,把心与物,或灵与肉,划分得特别清楚,所以霭氏用此一字。今改译为“块然一物的”。]状态,化而为我们认为比较越超,比较轻和清的气体状态。这样一个过程好像很有诗意,于是诗人就把它利用,来象征我们精神生活里的一个仿佛相同的过程;在十七世纪的初年,他们利用得最多。例如达维思(Davis)在他那首《灵魂的不朽》的诗里就有这样的一句:“资升华之妙法兮,变肉体而为精神。”同时,散文的作家,在宗教和其他方面,也抓住了这个观念。例如泰勒(Jeremy Taylor)在他的作品里说到“把婚姻升华做一个圣礼(sacrament)”;又如夏福兹贝瑞(Shaftsbury)在一七一一年讲到人生若干淳朴的通则,说人生的方式原是重浊的,但如“借重一种精神的化学,不难升华”而为更高超的方式;又如,到了一八一六年,皮科克(Peacock)也说到“那种热烈的升华作用就是伟大与力量的泉源”,这样一个用法就和我们今日的用法更相近了。后来叔本华对于这个观念也相当的重视。

    在性心理学的范围以内,所谓升华包括两点,一是生理上的性冲动,或狭义的“欲”,是可以转变成比较高尚的精神活动的一些动力,二是欲力既经转变,就不再成为一个急迫的生理上的要求。这样一个升华的观念目前已经成为一部分的通俗的心理学识,流行得很广。不过采纳这个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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