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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中庸》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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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儒家的思想,在第二讲中已讲过,不过关于儒家的哲学,很少谈及。在第二讲所讲的,只是儒家的伦理学,并不是儒家的哲学。《论语》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在《论语》里面,谈性与天道,确实是很少的。还有关于生死的问题,鬼神的问题,《论语》上也很少提起。季路问事鬼神,孔子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又问死,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可见关于生死鬼神,孔子都不愿发表什么议论。但是所谓性与天道的问题,生死鬼神的问题,都是哲学上的中心问题。如果把这些问题抛开,岂不是儒家本身根本没有所谓哲学么?作为维护封建统治最有力的儒家思想,如果没有哲学做它的基础,没有系统的世界观做它后面的台柱,那么,儒家思想的支配力,一定不容易维持很长久的寿命。于是《中庸》一书,在这时成为最需要的产物。《中庸》便是供给这种哲学的基础的,《中庸》便是建立这种系统的世界观的。所以《中庸》所着重的问题,是性与天道,而于鬼神的问题,也有谈及。

    因此,关于《中庸》这部书,颇引起许多议论。有的说是道家的作品,因为里面所讲的体与用的关系,和道家的思想有许多相通的地方。道家想散播思想种子到儒家里面去,所以有《中庸》之作。又有的说是儒家的作品,认里面的思想虽有许多是取自道家,而其根本立场却仍是儒家。又有的说是孟子一派的儒者所作,因为里面讲性命诚明,都像是根据孟子的学说而发挥的。我以为这几说中,以第二、第三两说为近是。不过讲到这里,就要讨论到《中庸》的出生问题。我现在先作这样一个假定,然后说明这假定的根据。便是《中庸》一书,我认为是秦、汉统一后的产物。秦、汉统一以后,儒、道两家的思想,争取思想界的支配权。道家思想内容充实,但不为统治阶级所欢迎;儒家思想内容平泛,但统治阶级争相利用。就这两种情形说,儒家之取得最后胜利,乃是意计中事。道家思想是在战国之末才发展的,在第四讲中已有谈及。到了秦、汉统一之后,以其方兴之势,与儒家周旋,固未为不可,无如儒家有统治阶级做护符,当然不能不让儒家操最后的左券。因此《中庸》之作,可以成为有意义且有权威的作品。《中庸》里面讲体用关系颇精,不能说没有道家的影响;而其讲性命诚明诸点,也确实是从孟子学说中推衍而来的。所以我说上面的第二、第三两说,较近事实。至于《中庸》所以为秦、汉统一以后的书,更有一点为一般人所引证,便是书中有“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文句。这在秦、汉统一以前是不能有这种现象的。

    讲到这里,就要讨论到《中庸》和《孟子》先后的问题。一般人认《中庸》在《孟子》之先,因为肯定《中庸》为子思所作,已早成为思想界的定论,当然认《中庸》是在《孟子》之前了。可是自从崔东壁一声喝破以后,这两书的前后就发生问题了。关于这点,另开一段说明。

    一、《中庸》和《孟子》二书的关系

    崔东壁在《洙泗考信录》上说:

    世传《戴记·中庸》篇为子思所作。余按孔子、孟子之言,皆平实切于日用,无高深广远之言。《中庸》独探赜索隐,欲极微妙之致,与孔、孟之言皆不类。其可疑一也。《论语》之文简而明,《孟子》之文曲而尽。《论语》者,有子、曾子门人所记,正与子思同时,何以《中庸》之文,独繁而晦。上去《论语》绝远,下犹不逮《孟子》,其可疑二也。在下位以下十六句,见于《孟子》,其文小异,说者谓子思传之孟子者。然孔子、子思之名言多矣,孟子何以独述此语?孟子述孔子之言,皆称“孔子曰”。又不当掠之为己语也。其可疑三也。由是言之,《中庸》必非子思所作。盖子思以后,宗子思者之所为书,故托之于子思,或传之久而误以为子思也……嗟夫!《中庸》之文,采之《孟子》,《家语》之文,采之《中庸》。少究心于文议,显然而易见也。

    崔东壁从两书内容及文体与乎孟子平昔所称述之处,证明《中庸》在《孟子》后,并坚决地断定“《中庸》之文,采之《孟子》”,不可谓非有断有识。他并在《孟子事实录》里面叙述《孟子·居下章》为《中庸》的张本,说道:

    《孟子》此章,原言诚能动人,故由获上、信友、悦亲递进而归本于诚身,然后以至诚未有不动总结之,又以不诚之动反结之,首尾呼应,章法甚明。《中庸》采此章文,但欲归本于诚身,以开下文不思不勉、择善固执之意。意不在于动人,故删其后两句,然则是《中庸》袭《孟子》,非《孟子》袭《中庸》,明矣。

    东壁认《孟子》重“诚能动人”,《中庸》“但欲归本于诚身”,“意不在于动人”,可谓独具识解。自东壁以后,《中庸》与《孟子》之传统的看法,渐渐成为问题;到现在,固群认《中庸》之后于《孟子》了。不过关于《中庸》与《孟子》的关系,都未能说得明白。东壁也只能看到《孟子》重动人,《中庸》不重动人,但何以《孟子》能动人,《中庸》不重动人,就未能说明了。关于这点,我以为应先审明《孟子》和《中庸》两书的根本不同之点。《孟子》和《中庸》同为儒家重要文献,可是《孟子》着重在伦理学,《中庸》便着重在形上学。前者以伦理观、人生观为主题,后者以世界观、宇宙观为主题。《孟子》书中虽然也有不少的形上学的思想,可是比之《中庸》,便相差远了。《孟子》书中常常提到诚身明善的道理,譬如说:“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又如说:“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又如说:“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关于反己诚身的议论,在《孟子》书中随处皆是。所以孟子在《居下章》下了这么一个结论:

    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孟子注重反己诚身,以为至诚可以动人,不诚便不能动人,单就个人的修养方面说话,可以知道完全是伦理学的观点。他认“人之道”为“思诚”,“思诚”即由于个人心志上的努力。如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又如说:“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欲仁”“志于仁”和“思诚”是一样的态度,都是着重在“心之所之”。孟子是唯心论的大师,而对于心志上的努力,比别人提倡得起劲,所以特别着重“思诚”。还有一点,也是孟子着重“思诚”的意思,便是“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孟子的“思诚”和孔子的“欲仁”“志于仁”,都可当作唯心论的伦理学者的动机说看,若《中庸》的态度便不同了。《中庸》是想在“诚”字上面,建立一种诚的宇宙观,它把宇宙的本质看作“诚”,因此,由这宇宙本质的发展,便看作“诚之”。一个是体,一个是用。体不离用,用不离体。体能生用,即用显体,因此说: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诚之”固为人之道,但不限于人类,不过在人类当更努力尽“诚之”之道而已。“诚”与“物”是息息相关的。“诚”是“本体”,“物”是“现象”。本体发为现象,现象必依本体。所以说: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

    “诚之为贵”,这个“诚之”和《孟子》的“思诚”不同。“诚之”关系到“物之终始”。包括人与物而言。所以《中庸》继续地说:“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这完全是一种形上学的态度。若《孟子》的“思诚”,着重在心志上的努力,着重在动人不动人,专言人与人的关系,便完全是一种伦理学的态度了。《中庸》拿住《孟子》的“诚”,尽力发挥形上学的意义,以建立一种系统的世界观,由以上的说明,便不难了然。

    《中庸》一书,着重在宇宙与人生的关系的说明。开首一段,便提出全书的纲领,都是关系到宇宙与人的。其后用诚明说明性教之不同,更申明“至诚尽性”“至诚如神”“至诚无息”之旨,对于宇宙与人生的关系,层层紧逼,而皆以“诚”之一字做中心,足见这书为一种有组织有主张的著作。《中庸》认“诚”充满在天地间,却全靠人生去表现出来,表现得最圆满的,就要和“诚”合而为一了,这是一种最高的境界。所以说:“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如果“诚之”的功夫做得十分充实,那就可以联宇宙与人生而为一,更分不出哪个是宇宙,哪个是人生了。到了那种境地,就可以与天地并立而为三了。这便是《中庸》所谓“与天地参”。“与天地参”的思想,不是很显明的一种形上学的思想么?像这种形上学的思想,在《孟子》里面是很少的。《孟子》是以谈性最著名的。《孟子》谈性,只谈“人之性”,既不是“犬之性”,也不是“牛之性”。若《中庸》谈性,则并犬马牛羊,人类物类而一切赅括之,所以曰:“天命之谓性。”我们拿《中庸》和《孟子》相比较,处处可以见到《中庸》在《孟子》之后,而是以形上学的建立为其主题的。

    二、《中庸》的基础理论

    《中庸》的基础理论,我们可以分作两项说明:第一,论诚,即是论道;第二,论中与和。但第一与第二却是一贯的。先说明第一项。

    《中庸》开宗明义第一章说: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这是全书的主旨。把体用的道理、天人的思想,都包括净尽。什么叫“天命”?我以为“天命”即自然所命,与《老子》中“莫之命而常自然”的意思相仿佛。所谓“天命之谓性”,即无异于说出于自然所命即谓之性。性和教是不同的:教是人力加于自然的,性是自然施于人身的。要说明性和教的不同,必须考察下面的话: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诚”是“诚”,“明”是“诚之”。“诚”是“天之道”,“明”是“人之道”。“自诚明”即是由天而人,由自然而施及于人事,故谓之“性”,亦即所谓“天命之谓性”。“自明诚”,乃由人而天,由人力加于自然,故谓之“教”,亦即所谓“修道之谓教”。以上是说明“性”和“教”的两方面。至讲到“道”,“道”是介乎二者之间的。属于“性”的方面的,为“天之道”;属于“教”的方面的,为“人之道”。“道”有轨道、法则、过程的意思。天有天的法则,人有人的法则,宇宙有宇宙的法则,人生有人生的法则。法则是随自然界而建立的,“道”是因“诚”而建立的。没有自然界也就没有法则,没有“诚”也就没有“道”。所以说“率性之谓道”。这又与《老子》中“道法自然”的思想相仿佛。“诚”与“道”实际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有“诚”便有“道”。不过“诚”为“天之道”,“诚之”为“人之道”而已。《老子》把“自然”看作本体,把“道”看作法则;《中庸》便把“诚”看作本体,把“道”看作法则。一个拿“自然”做中心,一个拿“诚”做中心,这是两家的分界线。“诚”与“道”虽是二而一的,却又是一而二的。“诚”是自己具有“诚”的本质的,不假借于他物,而为一切物的基体。“道”是自己具有一种法则的,无论物的大小长短,都有各种大小长短的法则。所以《中庸》说:

    诚者自诚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

    不过“诚”与“道”毕竟是二而一的。“诚”无论其“成己”“成物”,总是一种“合内外之道”。我们将“诚”与“道”的关系及“诚”与“诚之”的关系,列为一表说明,则如次式:

    《中庸》所谓“诚者自诚,而道自道”,已显明地告诉我们“诚”与“道”是有密切联系的,我们由上表的说明,更可以了然于“诚”与“道”之是二而实一。既已把“诚”与“道”,和“诚”与“诚之”的关系说明了,现在可以提出两个要点来说。

    (一)至诚

    《中庸》一书,是拿住“诚”做中心观念的。它认为人的本性是“诚”,万物的本性亦是“诚”,推而至于宇宙全体,亦无往而非“诚”。所谓“至诚”,乃尽力表现所本有的“诚”,如果尽力表现所本有的“诚”,便没有不能推动其他事物之理。所以孟子说:“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表现所本有的“诚”,是谓“尽性”。因为这是“自诚明”的道理。孟子说:“尧、舜性之也。汤、武反之也。”尧、舜性之,即是尽性;汤、武反之,即是反身而诚。前者是表现所本有的“诚”,后者是用了一番工夫才达到“诚”。表现自己所本有的“诚”,也能表现其他事物所本有的“诚”,因为“诚”是一体的。所以能尽己之性,亦能尽人之性,亦能尽物之性。《中庸》说: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孟子所谓“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单就“动人”说,若《中庸》则推扩到物,推扩到宇宙全体。所以认表现一己所本有的“诚”,结果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而“与天地参”。以上是说明至诚尽性的道理。

    其次说明至诚如神。《中庸》说: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

    这虽是一派迷信的议论,却也有它一番道理。《中庸》以为“诚”是充满在宇宙之间的,只看个人对于“诚”的表现如何,就可以决定个人的休咎。国家是由个人相集而成的,因此也可以决定国家的休咎。于是《中庸》提出一个“前知”。就上面的话看来,“前知”分作两类:一、关于国家,二、关于个人。但这两类的“前知”,《孟子》书里都有提到。关于国家方面的,如云: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公孙丑下》)

    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尽心下》)

    孟子相信运会之说,以为“名世者”之出,可以“前知”,虽不像《中庸》说得那样逼真,然而也是说明“前知”是可能的。还有关于个人方面的,如云:

    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离娄上》)

    孟子以为在个人身上的,也可以“前知”,就是从个人身上的眸子去观察。这便是《中庸》所谓“动乎四体”。《中庸》根据《孟子》的“前知”之说,说明国家和个人两方面都可以“前知”,而一归本于“至诚之道”。不过《中庸》又增加些古代阴阳家的思想,而有“见乎蓍龟”之说,也许是《中庸》撰成时阴阳家思想正盛行的缘故。以上是说明“至诚如神”的道理。

    其次说明至诚无息。《中庸》说:

    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

    这是《中庸》的宇宙观的暴露,即是说明宇宙之所由发生。《中庸》以为表现“诚”的功夫要做得不间断,不间断就可以长久地做下去,能够长久地做下去,就可以在事物上得到征验。既在事物上得到征验,就可垂之于无穷。凡可以垂之于无穷的,就没有不弥漫到上下四方的。于是有悠久、博厚、高明之说。博厚载物,是指地而言;高明覆物,是指天而言;悠久成物,是就永远发展而言。所以《中庸》说:“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当表现“诚”的功夫的时候,只一味尽力表现,但是结果可以在事物上得到征验,可以垂之于无穷,是谓“不见而章”。又当表现的时候,是由于吾心之静,但结果可以引起万物的变化,是谓“不动而变”。又当表现“诚”的时候,并不必有所作为,但结果却是无不为,是谓“无为而成”。这都是说明至诚之道,发于隐微,而其所成就却是不可限量的。所以《中庸》继续地说:

    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鼍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诗》云:“维天之命,於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盖曰文王之所以为文也,纯亦不已。

    至诚之道,可以一言尽,便是“为物不贰”。“不贰”即是纯一不杂,因此,朱晦庵解作“所以诚”。“为物不贰”,正是“生物不测”的原因。譬如昭昭的天,可以系星辰日月,可以覆万物;一撮土的地,可以载华岳,振河海;一卷石的山,可以生草木,居禽兽,兴宝藏;一勺之水,可以生鼋鼍蛟龙鱼鳖,又可以殖货财。这都是说明至诚所招致的结果。所以至诚是“无息”的。“无息”和“不息”略有分别。“不息”是说明不间断,“无息”是绵延进展,无有已时。二者虽然义有相关,可是这一段话,注重在“无息”。天之所以为天,就在“无息”,所谓“天行健”。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也是说明“无息”的意思。因此,《中庸》引《诗经》“维天之命,於穆不已”作证。但我们要知道:“不已”只是由于“不贰”,即是由于“纯”,所以又说:“纯亦不已。”以上是说明“至诚无息”。

    上面所说的三点是分别说明,道理却是一贯的。能够透彻了以上的三点,便发为事功,施诸化育,无往而不可。所以《中庸》对至诚作这样的结论:

    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

    “夫焉有所倚”,是说无所倚著于外物,就是说只有表现一已的“诚”,便可达到上述的目的。

    (二)致曲

    《中庸》一面用全力说明至诚之道,一面又说明致曲之道,其处心积虑,可谓无微不至。《中庸》说:

    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

    “致曲”谓由表现一端的“诚”,以达到“诚”的全体。“致”有“推广”“扩充”之意,“曲”有“一端”“一偏”之意,“致曲”谓由一端扩充到全体,由一偏推广到一般。孟子认恻隐之心为仁之端,羞恶之心为义之端,辞让之心为礼之端,是非之心为智之端。如果这四端能扩而充之,便足以保四海。这是孟子所认定的四端。若在《中庸》,则以为只须把一端扩充,便可以推广到全体。因为这一端也是全体的“诚”的一部分,所谓“曲能有诚”,这一端的“诚”虽是全体的“诚”的一部分,却是这一部分也含有全体的“诚”的本质,所以也能达到“至诚”的境界,也能造到“化”的功用。但由一端的“诚”达到“能化”,须经过怎样的路径呢?《中庸》以为“诚”是有诸中必形诸外的,所以“诚则形”。既已发而为形,也就可以见到形后面的性。孟子说:“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践形”即是践性,因为性著于形。所以《中庸》说:“形则著。”既已性著于形,则由形的显著即有一种教诲人的力量。孟子说:“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不屑之教诲”,即是示以不屑教诲的“形”,与以不屑教诲的颜色。明是修道,示道可由教而入,所以说“自明诚谓之教”。这段话是说由形的显著可以有“明示人”“昭示人”的效能。所谓“著则明”,既已明示于人,便容易使人发生感动;既已发生感动,便容易由感动而起变异;既已起了变异,便可使之同化。这是说明由一端的“诚”而到“化”的过程。如果已经到了“化”的境地,便由一端的“诚”达到全体的“诚”了。可见“致曲”亦能达到全体的“诚”。其实“致曲”的功夫,虽不比至诚之道高明,却是比至诚之道重要,因为在一般的人,只能望其“致曲”。如果人人能表现一端的“诚”,则充满宇宙之内,便无往而非“诚”了。孟子说:“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这不是很显明地说明“致曲”的重要么?

    现在请说明《中庸》第二项的基础理论,便是中与和。《中庸》说: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段话是说明体和用最重要的道理,与前面所说,体系上是一贯的。“喜怒哀乐之未发”,是就体说;“发而皆中节”,是就用说。体不离用,用不离体,故喜怒哀乐在体和用两方面都有,只是一个已发,一个未发而已。一般人讲体用,以为体和用是截然二物,或是彼此绝不相关,殊不知这种讲法完全错了。要知体用之不同,只在已发未发,在本质上是没有差别的。未发时是本质,已发后便是本质的发展,何尝有本质上的差别呢?在未发时并不是没有喜怒哀乐,也不是与已发的喜怒哀乐有不同。这些都是讲体和用时所不可忽视的要点。荀子讲心,和这里所说的已发未发,正有互相发明之处。《荀子》说:

    人心譬如槃水,正错而勿动,则湛浊在下,而清明在上,则足见须眉而察肤理矣;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乎上,则不可以得本形之正也。心亦如是矣。

    所谓“正错而勿动,则湛浊在下,而清明在上”,便是未发前的状态。所谓“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乎上”,便是已发后的状态。并不是未发前没有“湛浊”,也不是已发后没有“清明”,“湛浊”和“清明”,是在两界都有的。只是一个“湛浊在下,清明在上”,一个“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乎上”而已。以上是泛言体和用的关系。在《中庸》所说的“中”是“体”,所说的“和”是“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所说的“和”,乃是“用”的一种境界,因为喜怒哀乐已发后,有中节的,也有不中节的,中节的谓之“和”,不中节的便不得谓之“和”了。这样的议论,在儒家他种著作里面是不常见的。

    《中庸》一书,是讲性情的关系最精的。我以为“中”是说性,“和”是说情。性是未发的,无有不善;情是已发的,有善有不善。而所谓“和”,乃是已发的情之善的。《中庸》一书,有许多地方是根据《孟子》的见解,而作进一步的阐明,讲到性情,也是这样。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又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孟子的意思,是说性是无有不善的。情为性之动,也是“可以为善”的,孟子似乎完全就善的一方面说话,没有想到情的发动也有不善的。若《中庸》便不同了,《中庸》说:“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当然不中节便不得谓之和了。《中庸》讲情,含有中节不中节两方面,其态度就不像孟子那样褊狭而固执了。后来唐代的李翱把《中庸》上中和的道理发挥颇详尽,虽然他是站在禅家的立场说话,却是有些地方说明得很透彻。他在《复性书》上篇说道:

    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皆情之所为也。情既昏,性斯匿矣。非性之过也……虽然,无性则情无所生矣。是情由性而生,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性不自性,由情以明。……圣人者岂其无情耶?圣人者寂然不动……虽有情也,未尝有情也。然则百姓者岂其无性者耶?百姓之性,与圣人之性弗差也。虽然,情之所昏,交相攻伐,未始有穷,故虽终身而不自睹其性焉。

    这段话可看作“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的注脚。“情不自情,因性而情”,因为喜怒哀乐含于未发之中;“性不自性,由情以明”,因为喜怒哀乐见诸已发之和。何以圣人有情而未尝有情?因为他能保持“未发之中”的状态;何以百姓情之所发而不自睹其性?因为他不能保持“中节之和”的状态。所谓“百姓之性与圣人之性弗差”,便是已发时有喜怒哀乐,未发时亦有喜怒哀乐。李翱这段议论,可谓能抉发中和的要旨,而性情之关系,自是益明。

    《中庸》既以中庸名篇,便是专发挥体用的道理的。“中”是体,“庸”便是用。《庄子·齐物论》说“庸也者用也”是“庸”字最好的解释。儒家一部讲体用的书,却没有人懂得。《中庸》讲体用,并不能说如何的高明,不过讲体用通常的道理,却大体是对的。宋儒程、朱一班人,好自作聪明,把《中庸》随意乱解,看来实觉好笑。程伊川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用“不偏”“不易”解中庸二字,是何等浅陋的见解。试问世间哪里有“不偏”“不易”的那么一回事?《中庸》上明明说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不是很显明地告诉我们,“中”是一种“未发”的状态么?“未发”的状态何尝是“不偏”呢?他们的误解,是由于《中庸》上有这么一段话,所谓“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这段话实际上都是讲“和”,并不是讲“中”。无太过与不及,便是“发而中节”,这是说明“和”的重要的。因为在未发时,便看不到太过与不及,既已看到了太过与不及,便在已发之后了。“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意思是说:“人莫不有喜怒哀乐也,鲜能发而中节也。”发而中节,就不会到太过或不及的地步。这与“不偏”有什么关系呢?至于讲到“不易”,更是说谎。《中庸》的重心,就在变易,就在由动而变,由变而化。譬如讲“生物不测”一段,是何等看重变易、变化的道理!《中庸》说:“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所谓“川流”,所谓“敦化”,正是尊重变化的议论,何尝是“不易”呢?所以程伊川的解释,只暴露他的浅陋无知。朱晦庵所犯的错误,正有相同之处。他以为“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则为平常之义。所讲的是“平常之理”。用“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解“中”,其错误之点,与伊川正相等,上面已有论及。至于说“庸”是“平常”,那是一种极武断的说法。《中庸》一部书所讲的道理,都是些极不平常的道理。你能说“赞化育、参天地”的道理是平常的道理么?你能说性命诚明的道理是平常的道理么?况且《中庸》明明说道:“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你能说“圣人所不知”“圣人所不能”的道理是平常的道理么?这样看来,程、朱解《中庸》,完全是一任主观的臆断,不顾客观的事实。我认为这不是善于讲《中庸》的。

    然则中庸应该怎样去解释呢?什么叫做中庸之道呢?上面已经说过《中庸》所以名为中庸,便是专为发挥体用的道理的。中是诚之道,庸是诚之之道。中就性说,庸就教说;中就中说,庸就和说。《中庸》说:

    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

    这句话《论语》上也有提到,便是“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所谓“中庸之为德”便是“中”的德,与“庸”的德,“中”的德是自诚而明的德;“庸”的德是自明而诚的德。“中”的德是“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的德,“庸”的德是“择善而固执”的德。质言之,“中”的德是能保持“未发之中”,“庸”的德是能保持“中节之和”。“中”的德是天成的,是出于生知安行的,“庸”的德是人为的,是由于困学勉强而行的。严格说来,“庸”的德虽不如“中”的德,却比“中”的德更可贵重,因为加了一番人的努力。所以《中庸》说:

    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言顾行,行顾言,君子胡不慥慥尔?

    这是一番督励人的努力的话,因为看重人事甚于看重自然,乃是儒家的根本立场。《中庸》所以尊重“庸德”“庸言”,便是这番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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