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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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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解】

    本篇主要论述胥吏的管理。胥,指在官府中服役之人;吏,指官府中负责具体公务之人。二者职役性质差别较大,自雇役制实行后,胥吏之害渐显。

    明代中后期,政治混乱黑暗,其因除宦官之祸外,还有胥吏之害。“古之胥吏者一,今之胥吏者二。”在以前,胥吏只是官府中管理文书之人,而到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将原来的差役制改为了雇役制,“奔走服役者亦化而为胥吏”。在明代,沿袭前代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官员,入仕之后到地方任职后,往往招胥吏为自己服务。这些胥吏虽然不是官,但作为官的辅助之人,常年在政府机构活动,并在其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胥吏制度古已有之,但在秦汉时期,他们与官的区别较小,而随着国家人才选拔制度的日趋完善,官与吏的区别越来越明显。唐、宋、元、明之时,胥吏的地位几经浮动,但除元代地位曾一度较高外,一般都较为低下。到明代,胥吏的地位极低,但因其地位低贱而无望升迁,因此多极力弄权谋私,由此造成了严重的“吏弊”,是为明亡的原因之一。

    黄宗羲指出了需要根除胥吏之弊害,首先,“欲除奔走服役吏胥之害,则复差役”。他认为宋代将差役制改为雇役制,使得这种差役发展成了一种于民有害的职业。接着他指出胥吏敢于为害的原因有三,即“其一,恃官司之力,乡民不敢致难。”“其二,一为官府之人,一为田野之人,既非同类,自不相顾。”“其三,久在官府,则根株窟穴牢不可破。”而实行差役制则可避免为害百姓。其次,鉴于吏的特殊身份,所以官离不开他们的辅佐,黄宗羲因此提出“欲除簿书期会吏胥之害,则用士人”,即建议用士人为吏。对于“六部院寺之吏,请以进士之观政者为之,次及任子,次及国学之应仕者。……郡县之吏,各设六曹,请以弟子员之当廪食者充之。……行省之法,一如郡县。”同时还提出淘汰法,以此作为选吏的方案。在这里,黄宗羲还通过深刻陈述吏胥为害天下的四大方面(设科条以谋私、多致士人羞与为伍而老死丘壑、吏部无法了解胥吏品行、胥吏之职渐成世袭制),指出“诚使吏胥皆用士人,则一切反是,而害可除”。

    由上可见,黄宗羲鉴于胥吏危害天下之大,而建议用复差役法、选用士人作胥吏两种途径来解决。其中选用士人之议,是他承接《取士》《学校》篇所论的进一步延伸,是欲通过此种方法解决胥吏问题,在官与吏之间建立一种新型联系。

    古之胥吏者一①,今之胥吏者二。古者府史胥徒②,所以守簿书,定期会者也③。其奔走服役,则以乡户充之④。自王安石改差役为雇役,而奔走服役者亦化而为胥吏矣⑤。故欲除奔走服役吏胥之害,则复差役;欲除簿书期会吏胥之害,则用士人。

    【注释】

    ①胥吏:指官府中负责文书等工作的官吏。胥,政府机构中负责各类劳役事务的人员。吏,原指为君主管理臣民、处理政务之人。汉以后,吏渐成为官府中无官位的小吏和差役类。后来人们将二者并称,指官府中各类的办事人员。

    ②府史:为古代掌管财货或文书的官。《周礼·天官·序官》:“府六人,史十有二人。”郑玄注:“府,治藏;史,掌书者。凡府、史皆其官长所自辟除。”贾公彦疏:“府,治府藏。史,主造文书也。”胥徒:为民服徭役者,后来泛指官府中供役使的衙役之类。《周礼·天官家宰》“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郑玄注:“此民给徭役者,若今卫士矣。”贾公彦疏:“胥有才智,为什长。徒给使役,故一胥十徒也。”

    ③期会:谓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政令。多指有关朝廷或官府的财物出入。

    ④以乡户充之:以有固定产业的民户充当。《宋史·食货志上五》:“役人必用乡户,为其有常产则自重。”

    ⑤自王安石改差役为雇役,而奔走服役者亦化而为胥吏矣:北宋在宋神宗时期,国家积贫积弱的形势越来越严重,为挽救宋朝政治危机,王安石主导了一场社会改革运动,称为熙宁变法。这场变法中,有一项改革即免役法,规定原来应当按户轮流服役者,若不愿服役可以出钱,由官府雇人服役。《宋史·食货志上五》:“天下土俗不同,役重轻不一,民贫富不等,从所便为法。凡当役人户,以等第出钱,名免役钱。其坊郭等第户及未成丁、单丁、女户、寺观、品官之家,旧无色役而出钱者,名助役钱。凡敷钱,先视州若县应用雇直多少,随户等均取;雇直既已用足,又率其数增取二分,以备水旱欠阁,虽增毋得过二分,谓之免役宽剩钱。”免役法对百姓来说,从劳役中解脱出来,可以进行劳动生产,而对政府来说,也增加了收入,但其一害处就是受雇服役的人长期受雇比较稳定,渐由固定差役变为一种职业,成了官府的胥吏,成为一种干涉政策执行的力量。

    【译文】

    在古代,胥吏只有一种,而现在的胥吏却有两种。古时候的府史胥徒,主要职责是掌管簿册文书,按时处理具体事务。而听差跑腿的事情就由乡户承担。自王安石变法,实行差役法将差役改为雇役以后,那些听差跑腿的人也转化成为胥吏了。所以要革除听差跑腿这些胥吏所带来的害处,就要恢复差役;要革除管理文书、按时处理具体事务的这些胥吏所带来的害处,就应当任用士人。

    何谓复差役?宋时差役,有衙前、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长、户长、壮丁色目①。衙前以主官物,今库子、解户之类②。户长以督赋税,今坊里长③。耆长、弓手、壮丁以逐捕盗贼,今弓兵、捕盗之类。承符、手力、散从以供驱使,今皂隶、快手、承差之类④。凡今库子、解户、坊里长皆为差役,弓兵、捕盗、皂隶、快手、承差则雇役也⑤。

    【注释】

    ①宋时差役,有衙前、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长、户长、壮丁色目:宋代的差役种类比较多,各有负责事项。《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以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给使令;县曹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候、拣、掏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定差。”衙前,宋代的差役中,衙前是负担最重的差役。主要负责掌管官物的保管运输,担负赔偿失误及短缺损失,因此多有服役之人因赔至破产。《宋史·食货志上五》:“乡役之中,衙前为重。民间规避重役,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故近年上户浸少,中下户浸多,役使频仍,生资不给,则转为工商,不得已而为盗贼。”按,宋初差役法渐确立,但其后弊病日益暴露,乡户多不愿应衙前役,所以到神宗时将差役法改为雇役法。色目,种类名目。

    ②库子:指负责看守仓库的差役。解户:指负责押送钱粮的差役。

    ③坊里长:指坊长和里长,古时在基层社会管理中,按一百一十户为里,十户为甲,设甲长管理,在城市则称坊长,或厢长。

    ④快手:指缉捕盗贼的差役。

    ⑤雇役:指按规定轮流应服役的,不愿服役可以出钱,即缴纳代役钱,由官府雇人服役。

    【译文】

    什么是恢复差役呢?宋代的差役,有衙前、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长、户长、壮丁等各种名目。其中,衙前专门主管官府的财物,相当于现在的库子、解户之类。户长主要负责催征赋税,相当于现在的坊长、里长。耆长、弓手、壮丁专门负责缉捕盗贼,相当于现在的弓兵、捕盗之类。承符、手力、散从是听差遣办事的,相当于现在的皂隶、快手、承差之类。凡是现在的库子、解户、坊里长都属于差役,而弓兵、捕盗、皂隶、快手、承差都属于雇役。

    余意坊里长值年之后①,次年仍出一人以供杂役。盖吏胥之敢于为害者,其故有三:其一,恃官司之力②,乡民不敢致难;差役者,则知我之今岁致难于彼者,不能保彼之来岁不致难于我也。其二,一为官府之人,一为田野之人,既非同类,自不相顾;差役者,则侪辈尔汝③,无所畏忌。其三,久在官府,则根株窟穴牢不可破④;差役者,伎俩生疏⑤,不敢弄法。是故坊里长同勾当于官府⑥,而乡民之于坊里长不以为甚害者,则差与雇之分也。

    【注释】

    ①值年:轮到服役的那年。按规定,坊里以十户为单位,每户轮流服役,十年轮一次。

    ②官司之力:官府的势力。官司,官府。

    ③侪辈:同辈,朋辈。侪,辈,类。尔汝:彼此亲昵的称呼,表示不拘形迹。

    ④根株:植物的根和主干部分。比喻事物的根基,基础。窟穴:盘踞,盘踞之地。

    ⑤伎俩:手段,花招。

    ⑥勾(gòu)当:办理,处理。

    【译文】

    我认为坊长和里长在轮值后,第二年仍要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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