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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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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长将手使劲插进一只裤袋。裤袋不是缝在侧面,而是正前面,加上他是个大胖子,因此勉强才从里面掏出一只大银表来。他看了一眼表,又望向西沉的落日。掌舵的那个卡纳卡人朝他瞥了瞥,没有说话。船长的目光落在他们正要靠近的小岛上。一道白色的泡沫标示出礁石所在,他知道那开口足以让船通过,再靠近些应该就能看见了。还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日光。礁湖的水很深,可以踏踏实实抛下锚去。他已经望得见椰树林中的那个村子,那儿的村长是大副的朋友,上岸过一夜也很不错。恰好这时大副走上前来,船长转身来跟他说话。

    “我们随身带瓶酒过去,拉上几个女孩跳舞。”他说。

    “我怎么没看见那个开口。”大副说。

    他是个卡纳卡人,五官端正,轮廓鲜明,皮肤黝黑,长相酷似某位罗马帝国末期的皇帝,只是稍显敦实。

    “我敢保证这儿就有个开口,”船长说,拿望远镜眺望着,“我纳闷怎么就找不到呢。派个水手去桅杆上面看看。”

    大副叫来一个船员,向他下了指令。船长看着那个卡纳卡人爬上桅杆,等着听他汇报。但那人朝下喊话,除了连成一线的泡沫以外什么都看不见。船长的萨摩亚语说得跟当地人一样,冲着上面破口大骂起来。

    “让他待在上面吗?”大副问。

    “待在那儿有个鬼用!”船长回答,“那该死的傻瓜连根毛都看不见。我敢打赌,要是我在上面,肯定能看见那个开口。”

    他怒气冲冲地瞪着细长的桅杆。这事儿对一辈子爬惯了椰树的当地人来说轻而易举,他却又肥又重。

    “下来,”他喊道,“还不如一条死狗管用。我们只能沿着礁石走,直到找到那个开口。”

    这是一艘装有煤油辅助设备的七十吨纵帆船,如果不是逆风,每小时可以开行四到五海里。这艘破烂邋遢的大家伙很早以前漆的是白色,现在早已肮脏不堪,斑驳陆离。船上有股刺鼻的煤油和椰子干味儿,后者是它经常运输的货物。现在他们与礁石的距离已不足百英尺,船长让舵手绕着它一直行驶,直到找到开口。但这样前行了好几英里以后,他意识到他们已经错过了,便慢慢掉转船头往回开。礁石外围的白色泡沫绵延不断,如今太阳也要落下去了。船长除了大骂船员愚蠢,也只能听天由命,等明天一早再说。

    “把船掉个头,”他说,“我不能在这儿下锚。”

    他们才又朝海上开了一点,天色已经黯淡下来。船停了。把帆收拢以后,船身开始晃动不止。阿皮亚那边的人说,总有一天这船会翻个底朝天,而船主本人,那个开了一家大商号的德裔美国人也说,无论出多少钱都别想让他登上这条船出海。厨子是个中国人,穿一条又脏又破的白裤子、一件单薄的白色上衣,过来说晚饭准备好了,船长便走进船舱,发现机师已经坐在那里。机师又瘦又高,脖子干瘪如柴。他穿着蓝工装裤和一件无袖套衫,露出两条细瘦的胳膊,从肘部到手腕都刺满文身。

    “真倒霉,只好在外面过夜了。”船长说。

    机师没有答话,两人默不作声地吃着晚饭。机舱内点着昏暗的油灯。他们吃过罐头杏肉之后,晚餐便告结束,中国人给他们送上一杯茶。船长点燃一支雪茄,走到上面的甲板。在黑夜的衬托下,眼前那座小岛变成黑乎乎的一团。星星很亮,周遭只剩海浪那永不停歇的拍击声。船长一屁股坐进一把折叠躺椅里,悠闲地抽着雪茄。不一会儿,三名船员上来坐成一排。其中一个拿一把班卓琴,另一个抱着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一个人唱了起来。当地人的歌曲用这两种乐器来伴奏,听起来有点儿奇怪。接着,两个人和着歌声开始跳舞。这种野蛮人的舞蹈既粗鲁又原始,手脚动作很快,身体急剧扭动,带有肉欲和色情的意味,而这种色情又并非发自内心。这是兽性之舞,直接、古怪,全无神秘可言,纯粹出乎天然,甚至可以说像孩子般天真无邪。最后他们累了,伸开四肢在甲板上睡了过去,一切都安静了。船长费劲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爬下扶梯口,走进他的舱室,脱掉衣服,爬上床铺躺下。夜晚的暑气让他微微有些气喘。

    到了第二天早晨,当拂晓的微光悄然掠过宁静的海面,那个头天晚上躲起来的开口便出现在他们位置偏东的地方。纵帆船驶进了礁湖。水面平静无波,从珊瑚礁深深的缝隙间,能看到色彩斑斓的小鱼游动。船长泊好船,用过早餐之后来到甲板上。晴朗的天空阳光普照,清晨的空气清冽宜人。这天是星期日,四周一片宁静,仿佛大自然也在歇息。他觉得异常舒心,坐下后望着林木密布的海岸,一阵慵懒漫上心头。他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将手上的雪茄烟头扔进水中。

    “我看我得上岸了,”他说,“把小船放下来。”

    他笨手笨脚地爬下梯子,让人划着船送进一个小海湾。水边的椰树虽没有排成行,相互间隔也算规整有序,就像一群跳芭蕾舞的老处女,年迈色衰,一身轻浮,惺惺作态,扭捏顾盼一如旧时模样。他慢悠悠穿过一棵棵椰树,走上一条依稀可辨的蜿蜒小径,不久便来到一条宽宽的小溪边,上面立着一座桥,是用单根的椰树干搭成的,总共有十几根,树干首尾相连,连接处由插入河床的树杈支撑。走在光溜溜的圆形表面上又窄又滑,手也无处可扶,必须脚步稳当,内心坚定。船长犹豫了。他看见对岸的树丛间影影绰绰有座白人的房子,便拿定主意,小心翼翼地走上去,紧盯着自己的两只脚。树干相接的地方高低不平,让他有点儿摇晃。直到走完最后一根树干,两脚终于踏上对岸的坚实土地,他才得以解脱,吐出一口气。刚才只顾应付过桥的难题,竟没注意有人正看着他,所以听见那边的人冲着自己说话,他不禁吃了一惊。

    “要是你没走惯这种桥,的确得拿出点儿勇气才行。”

    他抬头看见一个人正站在面前,显然是从刚才他见过的那座房子里出来的。

    “我看到你犹豫了,”那人接着说道,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我在等着看你掉下去呢。”

    “绝对不会。”船长说,现在他已恢复了自信。

    “我以前也掉下去过。还记得一天晚上打猎回来,我就这么掉了下去,连同猎枪一起。现在我都是找个孩子替我背枪。”

    这人算不上年轻,下巴上留着一小撮灰白胡子,脸很瘦削。他穿一件汗衫,没有袖子,下身是一条细帆布裤子,既没穿鞋也没穿袜子。他的英语带有轻微的口音。

    “你是尼尔森吗?”船长问。

    “是的。”

    “我听说过你,我猜你就住在这附近。”

    船长跟随主人走进那座小平房,往对方示意他的椅子上重重坐下。趁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杯子,他四下打量着这间屋子,这一看吃惊不小——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书架占据了四面墙壁,一直顶到天花板,上面塞得满满当当。一台大钢琴上散落着几张乐谱,在另一张大桌子上也凌乱地放着书和杂志。这间屋子让人感到局促不安。他想起尼尔森是个怪人,谁也不了解他。尽管这个瑞典人在岛上待了这么多年,但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古怪。

    “你弄了一大堆书来这儿。”见尼尔森回来,船长说道。

    “书又没什么害处。”

    “你都读过了?”船长问。

    “大部分读过。”

    “我不时也读点儿东西。订了一份《星期六晚邮报》。”

    尼尔森给客人倒了满满一杯纯威士忌,又递上一支雪茄。船长主动说起了情况。

    “我昨晚就到了,但没有找到开口,只得停泊在外面。我从来没走过这条线。有个手下要把一些东西送来这儿。那人叫格雷,你认识吗?”

    “认识,他的商铺就在前面不远。”

    “嗯,有不少罐头交给他,他那儿也有些椰子干。他们觉得与其让我在阿皮亚闲着,不如上这儿来一趟。我一般都是跑阿皮亚和帕果帕果那条线,但他们那儿正闹天花,一片萧条。”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上雪茄。他平素寡言少语,而尼尔森身上有某种东西让他紧张,一紧张话就多起来。瑞典人那对深色的大眼睛盯着他,带着颇为玩味的神色。

    “你把这个小地方弄得很整洁嘛。”

    “我尽了最大努力。”

    “这些树估计收成不错,看着都挺好。椰子干现在正好卖得上价,我以前有片不大的种植园,在乌波卢,可惜后来不得不卖掉了。”

    他又四下看一遭,那些书莫测高深,似乎对他充满敌意。

    “我估计你在这儿免不了寂寞。”他说。

    “我习惯了。已经在这儿待了二十五年了。”

    船长再也想不出该说些什么,只得闷头抽雪茄。尼尔森显然也无意打破沉默,用沉思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客人——他身材高大,超出六英尺,非常魁硕。面孔通红,疙疙瘩瘩,脸颊上布满细细的青紫色脉管网络,五官全都肥得陷进去了。他的眼睛布满血丝,脖子埋在一圈圈肥肉里。除了后脑勺上一绺长长的、近乎白色的鬈发以外,他几乎全秃了。饱满泛光的前额,本来会给他一种聪颖智慧的假象,相反却使他显得异常愚钝。他穿着一件蓝色的法兰绒衬衫,领口开着,露出肥嘟嘟的前胸,上面覆着一团红色的毛发,下身是一条很旧的蓝色哔叽裤子。他坐在椅子上的样子非常难看,挺着个大肚子,两条肥腿向外叉开,四肢已经没了任何弹性。尼尔森漫不经心地琢磨着这个人年轻时的模样。很难想象这么个庞然大物曾是个到处乱跑的小孩子。船长刚喝完手中的威士忌,尼尔森就把瓶子朝他推过去。

    “自己来吧。”

    船长一探身,用一只大手抓起瓶子。

    “你又是怎么到了这种地方呢?”他说。

    “哦,我是因为健康的缘故才来了岛上。我的肺不好,医生说我活不过一年了。你看,他们说错了吧。”

    “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单单在这儿定居呢?”

    “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哦?”

    尼尔森知道船长根本理解不了他的意思。他看着对方,深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讥讽的光芒。或许因为船长已是如此粗俗愚笨的一个人,让他一时起了继续交谈的兴致。

    “你过桥的时候忙着保持平衡,什么都没注意到。实际上人们都认为这地方非常漂亮。”

    “你这座小房子就挺讨人喜欢的。”

    “啊,我刚来的时候还没有它呢,只有一个当地人的小棚子,半球形的屋顶和几根柱子,上面罩着一棵开红花的大树,下面是巴豆树丛,叶子有黄有红,还有金色,在四周围成一道斑驳的篱笆。此外,这里到处都是椰树,像女人一般稀奇古怪,也同样虚荣,站在水边整天看着自己的倒影。那时我还是个年轻人——老天爷,那都是四分之一世纪前了——只想在堕入黑暗之前,好好利用留给我的这点儿时间尽情享受世上美好的一切。我觉得这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地方,头一次看见时心里就咯噔一下,差一点流出泪。我还不满二十五岁,实在是勉强撑着面子,其实并不想死。而且不知怎么,这地方独特的美让我更能够接受自己的命运。来这儿以后,过去的一切就彻底离我远去了——斯德哥尔摩,还有那儿的大学以及后来的波恩——这一切仿佛是另一个人的生活,此刻我终于达成了那些哲学博士们——我本人也是一位,你知道——翻来覆去所谈论的‘实在’。‘一年。’我对着自己喊叫,‘如果我还有一年的时间,就要在这儿度过,然后心甘情愿地死去。’

    “二十五岁时我们都一样愚蠢、多愁善感,喜欢故弄玄虚,可如果不那样的话,五十岁时也就不会如此明智。

    “喝吧,我的朋友,别让我这番胡言乱语妨碍你。”

    他那只纤瘦的手朝酒瓶那边挥了挥,船长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你一点儿都不喝嘛。”他说着,伸手又去拿那瓶威士忌。

    “我滴酒不沾,”瑞典人笑道,“那些美妙的事物才会使我陶醉,但也许不过是徒增无聊而已。不管怎么说,那种感觉更持久些,后果也更加无害。”

    “都说现在美国人在吸可卡因。”船长说。

    尼尔森低声笑了笑。

    “可惜我很少见到白人,”船长继续说,“也不认为偶尔喝上一口威士忌对我有什么伤害。”

    他给自己倒上一点儿,再加些苏打水,啜了一口。

    “很快我就发现为何这地方拥有如此超乎自然的魅力了。爱,在此短暂逗留,就像迁徙的鸟偶然落在大洋中的航船上,得以片刻收拢那疲惫的双翅。美的热望散发出一种芳香在这儿回荡,就像五月间在我故乡的草地上绽放的山楂花。在我看来,人们曾经爱过或者蒙受过伤痛的地方,周围总是会留下某种淡然的香气不会完全散去,就好像这些地方获得了某种崇高的含义,神奇而隐秘地影响着那些经过的人。真希望我能表达清楚。”他微微一笑,“即便我说清楚了,你是否能够理解。”

    他停顿了一下。

    “我觉得这个地方很美,是因为在一段时间里,爱情的欣喜将美赐予此地。”这时他又耸了耸肩膀,“但也许这只是因为年轻人的爱情与适宜的环境结合,取悦了我的审美感知而已。”

    就算头脑不比船长愚钝的人,听了尼尔森这番言辞而感到晕头转向,也情有可原,因为他似乎也在微微嘲笑自己所说的话。像是他一时感情冲动说了这些,而他的理智却自觉荒诞无稽。他说过自己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而一旦感伤之情跟怀疑主义掺和在一起,通常就会惹下大麻烦。

    他沉默了一会儿,看着船长,眼中突然有了一丝惘然。

    “那个,我一直在想,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他说。

    “我可说不上我见过你。”船长应对道。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你的面容很眼熟,这困惑了我好一会儿了,但仍然弄不清到底是何时何地见过你。”

    船长夸张地耸了耸他那厚实的肩膀。

    “我第一次来这座岛上,已经是三十年前了。一个人不能指望这么长时间还记得他遇见过的每个人。”

    瑞典人摇了摇头。

    “你知道人有时候会觉得对某个从未去过的地方特别熟悉。我对你就有这种感觉。”他投来一个古怪的微笑,“也许我在某一次往生中认识过你。也许你是古罗马战船上的船长,我曾是一个摇桨的奴隶。你三十年前就来过这儿了?”

    “不多不少三十年。”

    “不知道你是否认识一个叫阿赤的人?”

    “阿赤?”

    “我只知道他叫这么个名字,并不认识他,也从来没见过他本人。但我对他的了解比对任何人都更透彻——比如我那几个多年来日日共处的兄弟。他活在我的想象之中,就像保罗·马拉特斯塔或罗密欧一样清晰。不过我敢说你从未读过但丁或莎士比亚吧?”

    “可以说没读过吧。”船长说。

    尼尔森抽着雪茄,向后靠在椅背上,茫然地看着静静飘散在空中的烟圈。他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看船长的眼神却很凝重,那肥硕臃肿的特征里带有某种令人厌恶的东西。他对自己的一身肥肉颇为志得意满,真是粗暴无礼。这让尼尔森神经紧张,但眼前这个人与他脑海中的另一个人之间的反差又让人感到愉快。

    “阿赤算得上我所见过最标致的人。那时候我跟不少认识他的人聊过,都是白人,他们都有同感。当你第一次见到他,那美貌准会惊得你目瞪口呆。他们叫他‘阿赤’就是看在他有一头赤色的头发上。他的头发留得很长,天生带着波浪卷。那种漂亮的颜色正是拉斐尔前派的一班画家疯狂痴迷的。我不认为他以此沾沾自喜——虽然他这么做也无可厚非——他对待自己的外貌一派纯真。他个子很高,六英尺还要高出一两英寸——原来立在这里的一座当地茅舍里,支撑屋顶的中央树干上就刻着他的高度——他好似一位希腊的神,肩膀很宽,肋腹很细,就像阿波罗,同样拥有普拉克西蒂利所赋予的那种柔和与丰满,温雅和娇美,带着神秘感,让人困惑又向往。他的皮肤白得耀眼,缎子一般纤柔,就像属于一个女人。”

    “我还是孩子的时候皮肤也那么白。”船长说,那对布满血丝的眼睛闪闪发光。

    但尼尔森没在意船长的打岔,一心讲述着自己的故事。

    “他的面容也跟身体一样漂亮。他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颜色很深,因而有人说他的眼眸是黑的。和一般红头发的人不同,他的眉毛和长长的睫毛都是深色的,五官极其匀称,嘴唇就像一道鲜红的伤口。那时他二十岁。”

    说到这儿,瑞典人停下来,以营造一种戏剧性的气氛。他抿了一口威士忌。

    “他真是美得绝无仅有,从来就没有过比他更美的人,如同野生植物开出美妙的花朵一样不讲道理。他是造物主快乐的意外之作。

    “有一天,他就从你们今早停泊的那个海湾上了岸。他是个美国水手,从阿皮亚的一艘军舰上溜了出来,说动了某个好脾气的当地人,让他搭乘一艘恰好从阿皮亚开往萨福托的独桅帆船,随后让一条独木舟载到这儿的岸上。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擅自离开,大概军舰上受约束的日子让他腻烦,也许是他惹了麻烦,也许他骨子里向往南太平洋浪漫的海岛。这地方时不时会抓住一个人的心,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成了一只撞上蜘蛛网的蝇虫。也许是出于他柔和的秉性,加上一座座青山的温柔风姿,还有那蓝色的海洋,夺去了他身上北方人的膂力,正如大利拉夺去了拿撒勒人的力量一般。不管怎么说,他一心想把自己藏起来,而这个僻静的角落就很安全,只要待在这儿静等他的船从萨摩亚开走就是。

    “小海湾里有一座当地人的小屋,正在他不知往哪个方向挪动脚步时,一个年轻女孩从里面走了出来,邀请他进屋。当地人的语言他只能听懂一两个单词,而她的英语也是支离破碎。但他非常明白她那微笑的含义,理解她美妙的手势,便随着她进去。他坐在垫子上,她给了他几片菠萝吃。我只能按照传闻来描述阿赤,但我在他初次见到那女孩的三年之后见过她,那时她才十九岁。你都想不到她有多么娇媚,拥有扶桑花一般强烈的魅力和丰饶的姿色,高个子,身段苗条,长着她们民族特有的精巧五官,一对大眼睛像棕榈树下的两潭清水。她的头发乌黑卷曲,在背后披散下来,还戴着一只散发着香气的花环。她的一双手很是小巧可爱,精美得让你心弦一震。那段日子充满欢笑,她的笑容令人欣喜,简直让你膝头发颤。她的皮肤就像夏日里成熟的玉米田。上帝啊,我该怎么形容她呢?她美得都不真实了。

    “就是这一对年轻人,她十六岁,而他刚满二十,两人彼此一见钟情。这是真正的爱,不是由于同情、共同的利益或心智上的投合而产生的爱,而是纯然、简单的爱。这就是亚当在花园中醒来,看见夏娃用清纯的眼睛凝视他的时候感受到的爱情;这是让野兽以及众神之间相互吸引的爱;这是让世界生出奇迹的爱;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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