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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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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皮亚大都会旅店的主人查普林把我介绍给劳森时,我并没怎么注意他。当我们坐在休息厅里喝着早间鸡尾酒时,我正津津有味地听着岛上的传闻。

    做东招待我的查普林是个专业的采矿工程师,也许是个性使然,让他定居在一个其职业专长一无所用的地方。但是人们普遍认为查普林是个聪明的采矿工程师。他个头矮小,不胖也不瘦,黑头发,头顶稀疏,开始变白。上唇留着一撮不大整齐的小胡子。他的脸很红,部分是由于日晒,部分是由于烈酒。他只是个名义上的店主。尽管旅店的名字起得富丽堂皇,但毕竟只是座两层的建筑,全由他的妻子,一个年龄四十有五、高个头、瘦巴巴的澳大利亚女人掌管。她总是一副盛气凌人、当家拿主意的架势。她家的小男人性情冲动,常常喝得东倒西歪,对她则怕得要命,刚来岛上的人不用住很久就会听到他们家里的吵闹。为了把他治得服服帖帖,她对他拳打脚踢。最出名的是某次一夜酩酊之后,他被一连二十四小时关在自己的房间,接着有人看见他因为不敢离开那囚牢,只好惨兮兮地从阳台跟下面大街上的人喊话。

    查普林算是个人物。他那些丰富多样的人生回忆,不管真实与否,都值得人们听上一听。因此劳森溜达进来的时候,这么一打岔还真让我有点儿心烦。眼下还没到中午,查普林明显已经喝得太多。我看出他早就醉了,毫无热情地对他的再三坚持做出让步,接受他递来的第二杯鸡尾酒。按惯常的礼节我不得不请下一轮酒,足以让他活泛起来,接下来查普林太太也就不会给我什么好脸色看了。

    劳森的相貌没有任何吸引人的地方。他个头瘦小,长着一张蜡黄的长脸。窄小的下巴显示出脆弱,大鼻子骨骼凸出,两道眉毛又重又黑,一双大眼睛深邃而漂亮。这些特征组合在一起,显得怪模怪样。他活泼爽快,但那快活劲儿并不真诚,不过是表面上的面具,他戴着来蒙蔽世人,令人怀疑面具下隐藏着卑劣的本性。他显然急于展现自己是个“讨人喜欢的人”,对谁都和和气气,十分友善。可不知怎么,我偏偏看他既狡猾又诡诈。他用沙哑刺耳的声音和查普林双双叙说起那些业已成为传奇的宾果赌戏故事,还有在英国人俱乐部度过的一个个饮酒作乐之夜,那些狂饮威士忌的狩猎会。前往悉尼的短途旅行最令他们骄傲,从上岸到开船之间发生的事情,他们全不记得。真是一对嗜酒的猪。尽管两人各自灌下四杯鸡尾酒,早已酩酊大醉,粗俗的查普林跟劳森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劳森虽说已喝醉,无疑仍是位谦谦君子。

    最后他从椅子里站起身来,看上去不太稳当。

    “嗯,我该往家走了,”他说,“晚饭之前再见。”

    “太太还好吧?”查普林问。

    “好。”

    他走了。那单音节的回答带着一种奇怪的口气,让我不禁抬头看了一眼。

    “这家伙不错。”查普林无精打采地说。劳森已经出门,走到阳光地里。“为人数一数二,只可惜太贪杯了。”

    查普林这番评断倒是不乏幽默。

    “一旦喝醉,他就想跟别人干架。”

    “他经常喝醉吗?”

    “每个礼拜总有三四天喝得烂醉。是这座岛让他变成了这样,还有埃塞尔。”

    “埃塞尔是谁?”

    “他老婆。他娶了一个混血儿,老布列瓦尔德的女儿。他带她从这儿离开,别无他法,但她忍受不了。眼下他们又回来了。说不定哪天他就把自己吊死了——如果没先把自己喝死的话。不错的家伙,就是一喝醉就让人讨厌。”

    查普林大声打了个嗝。

    “我去莲蓬头下面冲冲脑袋。真不该喝最后那杯鸡尾酒,把人搞垮的总是最后那一杯。”

    他看着楼梯犹豫,终于拿定主意要去那个有淋浴的隔间,随后带着反常的严肃神情站了起来。

    “跟劳森交往你会有所回报,”他说,“这家伙博览群书,清醒的时候能让你大跌眼镜。脑子也灵光,和他攀谈很有意思。”

    如此几番言语,查普林向我道出了整个故事。

    我骑马沿着海岸线转了一圈,将近傍晚进门时,劳森又在旅店出现了。他深陷在一张藤椅里,用一双呆滞的眼睛看着我。很明显,他喝了一整个下午,麻木阴沉的脸上挂着愠怒。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片刻,我能看出他并没认出我来。另有两三个人坐在一旁摇着骰子,谁也没有抬头。他这种状态显然稀松平常,吸引不了别人的注意。我坐下,加入了赌局。

    “你们这帮爱扎堆的家伙。”劳森突然说。

    他从椅子里站起来,蜷曲着腿就摇摇晃晃朝门口走去,那样子说不清是滑稽还是难看。他走以后,我身边的人嘿嘿笑了笑。

    “劳森今天的确灌了不少。”他说。

    “如果喝点儿酒就那副德行,”另外一个说,“我就干脆戒了,从此滴酒不沾。”

    谁会想到这可怜的家伙曾是个自成一体的浪漫人物?谁会想到他的人生包含着理论家所称的、达成悲剧效果所需的诸多可悲而可怖的必要因素呢?

    随后的两三天里我再没见到他。

    某个晚上,我正坐在旅店二楼的阳台上俯瞰街道,劳森走了过来,往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他看起来很清醒,随口打了个招呼,我略显冷淡地应了一声之后,他笑了笑,用抱歉的语气说:

    “那天我实在醉得昏天黑地。”

    我没回答,因为没什么可说的。我远远拿开烟斗,徒然地指望这样做能驱走蚊子,一边看着当地人下班回家。他们走路步子很大,却很慢,小心而端庄,光脚板的柔和拍击声听来很是奇特。他们身材高大,体型优美,黑头发有卷有直,常常用莱檬染成白色,让他们看起来大相径庭。随后是所罗门岛上的一群合同工唱着歌经过这里。他们比萨摩亚人个子矮小,皮肤炭黑,毛茸茸的大脑袋上,头发染成了红色。时而有白人驾着轻便马车经过或进入旅店院子。礁湖里,两三条纵帆船在宁静的水面投下优雅的倒影。

    “我不知道在这种地方除了喝个烂醉还有什么事情好做。”劳森最后说。

    “你不喜欢萨摩亚?”我随口问道,不过是没话找话。

    “这儿是挺漂亮……”

    “漂亮”一词绝不足以描述这座岛屿难以想象的景色。我笑了起来,转过头看见他眉头紧皱,神色忧郁,把我吓了一跳。那是一种无法忍受的痛苦表情,尤其是眼中流露出巨大的悲剧性情感,我怎么也想不到他能够承受。然而,那表情稍纵即逝。他笑了,笑得很单纯,带着天真。微笑改变了他的面容,以至于我最初对他抱有的厌恶之情也动摇了。

    “我刚来的那阵子,把这地方走了个遍。”他说。

    接着是一阵沉默。

    “大约三年前我离开了这里,现在又回来了。”他迟疑着,“我妻子想回来。她是在这儿出生的,你知道吧?”

    “哦,是啊。”

    他再次陷入沉默,又唐突地说起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来。不知为何,他极力显出一副讨我喜欢的样子。他问我是否去过维利马,又开始谈论史蒂文森的书,随即话题转到了伦敦。

    “我想考文特花园依然势头强劲,”他说,“真想念那些歌剧。你看过《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吗?”

    他问我这个问题,好像答案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我回答说——或许有点漫不经心——我看过,他表现得很高兴。谈起瓦格纳,劳森不是把他当成音乐家,而是当作一个平常人,说从他那里获得了一种难以言传的情感满足。

    “我觉得真该去一趟拜罗伊特那个地方,”他说,“可惜一直凑不够钱,没那个运气吧。当然,比起考文特花园还是差一些,那儿的灯光华丽,女人都盛装打扮,音乐更不用说。《女武神》的第一幕很不错,是吧?还有《特里斯坦》的结束部分,简直绝了!”

    这会儿他的眼睛闪闪发亮,脸上也光彩熠熠,简直跟刚才判若两人。他那蜡黄瘦削的脸颊有了血色,我都忘了他的声音又粗哑又难听。在他的身上,甚至产生了某种吸引人的魅力。

    “说实话,我真想今晚就回到伦敦。你知不知道帕玛街餐厅?我以前经常去那儿。皮卡迪利广场的商铺灯火一片,到处是人。公交车和出租车像流水一样无止无休,站在那儿都能看得出神。我也喜欢斯特兰德街。那首上帝跟查令十字街的诗是怎么写的来着?”

    我吃了一惊。

    “你是说汤普森写的那首吗?”我问。

    我援引了一下。

    <small>这般悲伤之时,你已不会更加悲伤,</small>

    <small>哭泣吧,那深重的痛苦之上,</small>

    <small>照耀着雅各的天梯那繁忙往来的光芒,</small>

    <small>横跨在天堂与查令十字街旁。</small>

    他微微叹息一声。

    “我读过《天堂的猎犬》。那首诗美妙极了。”

    “这是普遍的看法。”我嘟囔了一句。

    “你在这儿遇不到读书的人。他们觉得读书是为了出风头。”

    他脸上现出一种若有所思的神色,让我明白了他接近我的原因。我成了一种纽带,连接他所抱憾的世界、他再也无从听闻的生活。只因为不久前我还待在他所热爱的伦敦,他便对我满心敬畏和羡慕。大概有五分钟他没说话,等他突然开口,那强烈的字眼把我吓了一跳。

    “我受够了,”他说,“我真受够了。”

    “那你为什么不离开这儿呢?”我问。

    他的脸色阴沉下来。

    “我的肺有毛病,英国的冬天我受不了。”

    这时又有一个人上了阳台凑过来,劳森便陷入了郁闷的沉默。

    “现在该喝上一杯了,”新来的人说,“谁要跟我一起来点儿威士忌?劳森?”

    劳森似乎刚从一个遥远的世界回来。他站起身。

    “我们到下面酒吧去吧。”他说。

    他离开之后,我竟对他产生了好感,这可真是意料之外。他让我迷惑,也引起了我的兴趣。几天后我见到了他妻子。我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五六年了,结果吃惊地发现她仍然很年轻。他娶她的时候她一定不超过十六岁。她非常漂亮,并不比一个西班牙人的肤色更黑,个子小巧,体态优美,长着纤小的手脚,身形很是轻盈。她的五官很讨人喜欢,而最打动我的是她外表的精致。一般说来混血儿的模样都带有一定的粗劣,总能找到毛糙的地方,不过她却具备了精致的优雅,让人眼前一亮。她很有教养,以至于在这种环境下看见她不禁有些惊愕,你会想到拿破仑三世皇帝宫廷里那些让全世界咋舌的绝世美人。虽然她穿的是细棉布罩衣,戴着一顶草帽,却让人联想到优雅的时尚女性。劳森最初见到她时,肯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他从英国来这儿不过是管理一家英国银行在当地的分部,在旱季刚开始时抵达了萨摩亚,找了家旅店要了一个房间住下,不久之后就跟所有人都混熟了。岛上的生活轻松惬意,他很享受在旅店的休息厅里海阔天空地闲聊,在英国人俱乐部里跟一伙人打桌球度过的快乐夜晚。他喜欢礁湖边沿错落延伸的阿皮亚,那一座座店铺和平房,还有当地人的小村。每到周末,他会骑着马去某个种植园主的家,在山上过夜。他以前还从不知道什么是自由和休闲。他陶醉于阳光,骑马穿过丛林,丰饶多产的乡野,周遭迷人的美景,一切都让他头晕目眩。有些地方的森林还处于原始状态,奇树盘根错节,灌木繁茂丛生,还有藤蔓营造出的神秘而不安的气氛。

    真正让他流连忘返的,是阿皮亚一两英里外的一处池塘。他经常趁着夜色去那里洗澡。从岩石上汩汩流过的一条河汇聚成一汪深潭之后,又漫过一片巨石遍布的浅滩。当地人偶尔来这里洗澡或洗衣服。一棵棵椰树轻浮而优雅,密密麻麻生在岸边,树身裹满各类植物,在绿水中投下倒影。你可能会在德文郡看到这番山间景致,不过又有所不同,因为这里洋溢着热带独有的富饶、激情、芳香的怠惰气息,仿佛能把心都融化。池塘清冽,水温适宜,经历一日酷热之后,跳进池塘里更加舒爽。在这儿洗浴不仅恢复体力,更能洗涤灵魂。

    池塘中一个人也没有,劳森便在那儿消磨了很长时间,一会儿懒懒地漂浮在水面上,一会儿又在夕阳下把自己晾干,享受着孤独和那份友善的寂静。此时他不再为伦敦,也不再为他放弃的生活而懊悔,因为眼下的生活似乎既圆满又精致。

    就是在这儿,他第一次见到了埃塞尔。

    那天他一直忙到很晚,以便写完信件赶上次日每月一班的邮轮。傍晚骑马来到池塘时,天色已经转暗。他拴上马,溜达到岸边,一个女孩正坐在那里。他走过去时她只四下扫了一眼,便悄无声息地滑入水中,就像一位水仙女受了凡人的惊吓而突然消失。他觉得又惊讶又好笑,纳闷她到底藏到哪里去了。他顺流而下,随即看见她坐在一块岩石上,全无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他用萨摩亚语大声打了个招呼。

    “塔罗发。”

    她应答了,突然笑了笑,钻入水中。她游得很轻松,头发在身后漂散开来。他看着她穿过水塘,爬上岸。像所有当地人一样,她洗澡时穿一件宽松的长罩衫,湿透的衣服紧贴着她纤小的身体。她甩了甩头发,兀自站在那里,简直像是水中或树林里的野性生灵。这时他看出她是个混血儿,便朝她游了过去,上岸后用英文跟她说话。

    “你游得挺晚嘛。”

    她把头发往后一甩,在肩头披散成华丽的波浪。

    “我喜欢一个人游泳。”她说。

    “我也是。”

    她哈哈笑了起来,带着当地人的天真直率。她钻进一件干爽的长罩衫里,褪下湿衣服,一步从里面跨了出来,拧干衣服。犹豫使她停顿了一下,随后她就溜达着离开了。夜幕突然降临。

    劳森回到旅店,跟那些掷骰子赢酒喝的人描述她的样貌,很快就弄清了她是谁。她的父亲是挪威人,名叫布列瓦尔德,人们经常看见他在大都会旅店的酒吧里喝兑了水的朗姆酒。他是个小老头,四十年前在帆船上当船员时来到这片岛上,如今像一棵经年古树一般疙里疙瘩。他当过铁匠、商人、种植园主,一度相当富裕,但被九十年代一场强大的飓风给毁了,目前他经营着一个不大的椰子种植园聊以为生。他娶过四个当地人妻子,会用沙哑的嗓子嘿嘿笑着告诉你他的孩子多得数不过来。不过有的已经死了,有的去了外面的世界,唯一留在家里的便是埃塞尔。

    “她是个漂亮妞儿,”“莫阿纳号”的押运员纳尔逊说,“我朝她抛过一两次媚眼,不过没什么作用。”

    “布列瓦尔德不傻,小家伙,”另一个叫米勒的人说道,“他想要找个能让他舒舒服服度过余生的女婿。”

    劳森很反感他们用这种口吻谈论那女孩。他提起了那艘即将起航的邮船,转移他们的话题。第二天晚上,他又去了池塘。埃塞尔已在那儿了。神秘的落日,幽深宁静的池水,还有那柔韧优雅的椰树,这一切都增添了她的美,为那份美赋予了魔力,使其更加深奥,激起他内心一种莫名的情感。不知为何,这一次他突发奇想不去跟她说话。她也没注意他,甚至都没朝他那边瞥一眼,独自在绿色的池塘四处游着。她潜入水中,又上岸歇息,旁若无人。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成了隐身人。零星的几行尚未遗忘的诗句浮出脑海,又模糊地回想起学生时代无所用心学下的几句希腊文。当她换下湿衣服,穿上干爽的罩衫漫步走开时,他在她待过的地方发现了一朵鲜红的木槿花。她头上戴着这朵花来这里洗澡,下水时摘下,忘了或是没打算再戴上它。他把花捧在手里,怀着奇特的感情端详着,本能地想留在身边,但如此多愁善感让他感到恼火,便把花扔掉了。看着它顺流而下,他心里不禁感到一阵痛楚。

    他很好奇是怎样一种不可思议的天性促使她在不太可能有人的时候去那片隐蔽的池塘。岛屿上的当地人都很喜欢水,每天都会找地方洗澡,往往一天一次,有时也洗上两次,但都成群结伴,欢笑嬉闹,全家人一起出动。经常会看见一群女孩子在溪流的浅滩上戏水,阳光透过树枝在她们身上洒下一片斑驳。混血儿也在其中,也许池塘里有什么秘密逆着她的本意将她吸引至此。

    现在夜幕低垂,周遭神秘而静寂。他轻轻入水,不弄出一点儿声响,继而懒洋洋地在温暖的黑暗中漂游。水中似乎还留着她纤小身体上的芳香。他在星空下骑马回到城里,心想这下可以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了。

    现在他每天晚上都去池塘,每天晚上都能见到埃塞尔。很快他便消除了她的胆怯。她变得友好,爱开玩笑。他们并排躺在池塘上游的突岩上,俯视湍急的水流。夜色四合,池塘笼罩在神秘的氛围之中。他们的会面难免被别人发觉——在南太平洋,每个人似乎都知道别人的事情——旅店里那些人很是无礼地戏弄他。他淡然一笑,随他们去说。那些下流的暗示实在不值得争辩,他的感情绝对清白,就像诗人喜爱月亮那样爱着埃塞尔。他并没有把她看作一个女人,而是某种世外之物。她是池塘中的精灵。

    有一天在旅店,经过酒吧时他看见老布列瓦尔德穿着平常那件寒酸的旧外套站在那里。因为他是埃塞尔的父亲,劳森想跟他说句话,便走了进去,点点头,给自己要了杯喝的,若无其事转向他,邀请老头跟自己喝一杯。他们聊了几分钟当地的事情,劳森不安地意识到这个挪威人在偷偷摸摸用那双蓝眼睛打量自己,那样子令人不快,有点儿巴结奉承的意思,而且,在老人那种同命运抗争遭受挫败的畏葸后面,还残留着一丝凶蛮粗野。劳森想起他曾在一艘纵帆船上当船长从事奴隶买卖,太平洋一带称之为“捕人者”,他前胸上有块大大的疤痕,就是跟所罗门群岛的岛民打斗落下的伤。午餐铃响了。

    “那么,我得走了。”劳森说。

    “你何不找个时间去我那儿一趟?”布列瓦尔德喘着气说,“地方算不上豪华,但我们会款待周到。你认识埃塞尔。”

    “我很乐意。”

    “最好是星期天下午。”

    布列瓦尔德的平房又破又脏,坐落在一片椰子种植园里,离通往维利马的主路有一段距离。房子周围紧挨着一丛丛巨大的大蕉树,那些残枝败叶犹如一个衣衫褴褛的漂亮女人,带有一种悲戚之美。这里到处邋遢不洁,无人照料。几只干瘦的小黑猪,脊背高高拱起,用鼻子到处翻土。咯咯乱叫的鸡吵闹着,在四处散落的垃圾里啄食。三四个当地人在走廊上闲逛。劳森说要找布列瓦尔德,那老头嘶哑的声音便传了过来,他正坐在客厅里,吸着一只古旧的石楠木烟斗。

    “坐吧,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他说,“埃塞尔在梳妆打扮。”

    她走了进来,穿着短衫和裙子,头发梳成欧洲人的样式。褪下了每晚在池塘中的那种野性、羞怯之美,现在的她更显平常,也更易于亲近。她跟劳森握了手,这是他第一次触碰她的手。

    “希望你能跟我们一道喝杯茶。”她说。

    他知道她上过教会学校,看着她专门为自己搬弄这套虚礼,觉得有趣的同时,也有些感动。茶点已经在桌上摆好,不一会儿,老布列瓦尔德的第四任妻子便端来一只茶壶。她是个相貌端正的当地人,算不上年轻,只能说几句英语,但始终微笑着。这番下午茶相当隆重,有大量面包、黄油和各种非常甜的糕点,谈话也一板一眼。随后,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静静地走了进来。

    “这是埃塞尔的外祖母。”老布列瓦尔德说,大声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她找了一张椅子坐下,姿势很不舒服,看得出来她很少这样坐,坐在地上会更自在些。她默不作声,闪闪发亮的眼睛定在劳森身上。平房后面的厨房里,有人在拉六角手风琴,两三个人唱起一首赞美诗。不过,他们唱歌只为了作乐,并非出于虔诚。

    劳森走回旅店的时候,内心感到莫名的快乐。他们那种杂乱无章的生活方式触动了他:布列瓦尔德太太温厚的微笑、小个子挪威人奇异的经历,以及老祖母那神秘而闪亮的眼睛,全都不同寻常,令他沉醉。这种生活比他所了解的任何生活都更自然,更贴近友善而丰饶的大地。在这一刻,文明使他厌恶,跟这些保留着原始天性的人稍有接触,他便感受到更广阔的自由。

    他开始厌烦旅店,于是搬了出去,在一座小平房里安居下来,一人独住。那房子整洁粉白,面临大海,透过窗户能看见那礁湖变幻多彩的景致。他喜欢这座美丽的岛屿。伦敦和英格兰对他来说再无任何意义,他情愿在这块被遗忘的地方度过余生,这里有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有爱情和幸福。他打定主意,无论什么障碍都无法阻止他迎娶埃塞尔。

    然而并没有什么障碍。在布列瓦尔德家他总是很受欢迎。老人家讨好他,布列瓦尔德太太也总是笑意盈盈。他大致瞥见过几个与这个家族有关联的当地人。有一次,他看见一个高个头的青年,围着缠腰布,身上刺了文身,头发用莱檬染白,跟布列瓦尔德坐在一起,据说是布列瓦尔德太太的侄子。不过这些人大多数时候都避着他。埃塞尔跟他在一起很是愉快。见面时她眼中的光芒让他心中充满喜悦。她迷人又纯真。他出神地听她讲起过去念的教会学校,还有那些修女。他们去看两周一次的电影,参加随后举行的舞会。乌波卢岛的娱乐很少,所以岛上的人从四面八方赶去舞会,你能在那儿见到各色人等——喜欢独往独来的白人太太小姐,穿着美国服饰扮高雅的混血儿,还有当地人,成群结队穿着长罩衫的黑皮肤女孩,以及还穿不惯细帆布裤子和白色鞋子的年轻人。处处洋溢着活泼欢快的气氛。埃塞尔很高兴让朋友们看到自己有个白人崇拜者伴随左右。有关他有意娶她的流言不胫而走,她的朋友们投来羡慕的目光。一个混血儿能让白人男子娶她,这种事情非同小可。不过,谁也说不准以后会怎么样。劳森银行经理的职位让他成了岛上最受追捧的人物之一。若不是被埃塞尔深深吸引,他早该注意到不少眼睛正好奇地盯着他,还有那些把脑袋贴在一块儿聊闲话的白人女士投来的目光。

    之后,正当旅店里的住客喝着临睡前的那杯威士忌时,尼尔森突然大声宣布:

    “嘿,他们说劳森要跟那个女孩结婚了。”

    “那他就是个该死的傻瓜。”米勒说。

    米勒是个德裔美国人,由原来的“缪勒”改成现在这个名字。他肥硕、秃顶,浑圆的脸盘刮得干干净净,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上去十分和善,身上那条细帆布裤子总是整洁白净。他嗜酒贪杯,随时准备好跟“兄弟们”彻夜畅饮,但从来不会喝醉。他为人爽快又友善,也十分精明,什么都干扰不了他的生意。他代表旧金山的一家公司在这片岛上批发货物,印花布、机械等各类物品,他善于交际的品性也是营销手段的一部分。

    “他不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问题,”尼尔森说,“应该有人给他点拨一下。”

    “如果你接受我的建议,就不要干涉跟你无关的事情,”米勒说,“一个人要是打定主意让自己出丑,那任谁也拦不住他。”

    “我完全赞成找女孩子寻欢作乐,不过要是跟她们结婚——那绝对不行,这一点我可以明言相告。”

    查普林当时也在场,他开口说话了。

    “我见过很多人都这么干,的确没什么好结果。”

    “你该跟他谈谈,查普林,”尼尔森说,“你比谁都了解他。”

    “我给查普林的建议是别掺和。”米勒说。

    即便在那些日子里,劳森也不是很讨大家喜欢,没人真正愿意去找这个麻烦。查普林太太跟两三个白人女士谈过,但她们也只是说上一句“真遗憾”而已。当劳森明确告诉她就要结婚了的时候,看来一切都为时已晚。

    第一年里劳森很幸福。他在阿皮亚所处港湾的地角那里买下一座平房,旁边就是一个当地人的村落,坐落在迷人的椰树丛中,面朝湛蓝的太平洋。埃塞尔在小房子里走来走去,很是可爱,就像林中幼小的动物那样轻盈曼妙。那段时间十分快活,随口胡言乱语也会笑成一团。有时候,一两个旅店的住户会来这儿待一个晚上。星期天他们常去某个娶了当地人的种植园主的家,偶尔参加某个在阿皮亚开店的混血商人操办的聚会。那些混血儿对劳森的态度已经完全不同了,这桩婚姻让他成了他们之中的一员,他们叫他“伯蒂”,用双臂搂他,拍他的后背。他喜欢看着埃塞尔出席这种聚会。她明眸闪烁,笑意盈盈,看得他也身心舒畅。有时,埃塞尔的亲戚会来平房做客,自然是老布列瓦尔德和埃塞尔的母亲,有时她的堂兄弟也来,还有关系模糊、穿着长罩衫的当地妇女和系腰布的男人和孩子,头发染成红色,身上刺了精细的文身。他从银行回来,就会看见他们坐在那儿。

    “可别让他们把我们家吃光了。”他笑着说。

    “他们都是我的家人。他们求我做什么事情我都不能拒绝。”

    他知道如果一个白人娶了当地人或者混血儿的话,必得料到她的亲戚会把他当成一座金矿。他把埃塞尔的脸捧在手里,亲吻她的红唇。他不指望她能明白,要用那份对单身汉绰绰有余的薪水来养妻持家,就必须小心筹划。很快,埃塞尔生下一个儿子。

    劳森第一次把孩子抱在怀里时,一阵突如其来的痛楚袭上心头。他没想到会那么黑——毕竟孩子只有四分之一的当地人血统,没有任何理由不像一个英国小宝宝。但是,那婴儿蜷缩在他的怀里,皮肤蜡黄,脑袋已然覆着一层黑发,张着一双大大的黑眼睛,完全像当地人的孩子。就因为这桩婚姻,殖民地的白人女士们早就对他不再理睬。单身时常来家里吃饭的朋友,现在遇见时对方都倍感局促,会用过分的热忱来掩盖自身的尴尬。

    “劳森太太可好?”他们会说,“你真是个幸运儿。那女孩漂亮极了。”

    但是,如果他们跟自己的妻子一道遇见他和埃塞尔,他们的妻子屈尊俯就地对埃塞尔点头,他们就会不自在。对此,劳森免不了一番嘲笑。

    “他们实在太无趣了,这帮家伙全这样。”他说,“不请我去参加那些肮脏的聚会也罢,省得妨碍我晚上休息。”

    然后,他开始感到烦乱。

    黑皮肤小宝宝的脸皱成一团。这就是他的儿子。他想到阿皮亚那些混血孩子,一个个都不太健康,面色蜡黄、苍白,老气横秋。他见到过他们坐船去新西兰上学,要选那种接收当地血统孩子的学校。他们挤在一起,赖皮赖脸又生性胆怯,身上的特征自然地将他们与白人区别开来。他们彼此间说当地话。等他们长大成人,由于当地人的血统而只能拿少量的薪水。女孩倒有可能嫁给一个白人,但男孩就没机会了。他们要么娶一个跟自己一样的混血儿,要么就娶当地人。劳森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带着儿子离开这种屈辱的生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返回欧洲。他进屋去看埃塞尔,她正躺在床上,既虚弱又可爱,当地女人围在她的四周,这加强了他的决心。如果把她带到他的“族人”当中,她就更彻底地属于自己了。他是那样热切地爱着她,希望她整个灵魂、整个身体都与他形影相依。他也意识到,在这儿,她深深依附于当地人的生活,总会对他有所保留。

    他一声不吭地干了起来,隐隐受到一种保密本能的驱使,写信给一位在阿伯丁船运公司当合伙人的表兄。信里说他的健康状况(这是他来岛上的原因之一)已经大为好转,似乎没有理由不回欧洲去。他请求表兄尽其所能动用关系,为他在迪赛德找份工作,薪水多少都没关系,因为那儿的气候正适合他这种得过肺病的人。邮件从阿伯丁到萨摩亚要走五到六周,而他需要好几次信函往来,所以有足够的时间让埃塞尔做准备,她高兴得像个孩子。他喜欢看她向朋友们吹嘘马上要去英国的事。这算是她向上跨了一个等级,到了那儿就是英国人了。临近出发,她兴奋不已。当那封电报终于到来,通知他在金卡丁顿郡一家银行里获得了一份职,她简直是喜出望外。

    漫长的旅程结束之后,他们在一个遍布花岗岩房舍的苏格兰小镇定居下来,劳森意识到返归自己的种族对他来说何等重要。回顾在阿皮亚度过的三年流亡般的时光,眼下这看似唯一正常的生活让他长长舒了一口气。多好啊,又能打高尔夫、钓鱼——正正经经的钓鱼。在太平洋钓鱼实在毫无乐趣,你只要投下渔线,从挤满鱼群的大海里把迟钝的大鱼一条条拉上来就行。每天都能读到刊载新闻的报纸也是乐事一件,还能跟你相同种族的男人女人见面聊上一聊。终于可以吃上未经冷冻的肉,喝上非罐装的牛奶了。比起在太平洋时,现在更能依赖自身的力量,他也很高兴埃塞尔独独属于自己一个人。结婚两年来,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倾情于她,几乎不忍心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对两个人亲密沟通的需求变得空前热切。奇怪的是,在抵达之初的那阵兴奋之后,她对新生活的兴趣并不如他预料的那样强烈。埃塞尔并未习惯身边的环境,缺乏生气。在晴朗的深秋转为阴暗的冬季时,她开始埋怨天冷。大半个上午她躺在床上,其余时间待在沙发上,偶尔读读小说,更多的时候无所事事。她看上去很憔悴。

    “不用担心,亲爱的,”他说,“你很快就会习惯的。等到了夏天,这儿就跟阿皮亚一样热。”

    多年来他从未感到如此健康,如此强壮。

    她在萨摩亚时收拾家务马马虎虎倒也没什么要紧,在这儿就不太适当了。有人来做客时,他虽不希望家里看上去凌乱,也不过哈哈一笑,揶揄埃塞尔几句,自己动手把东西归置整齐。埃塞尔懒洋洋地看着他。大部分的时间里,她只跟儿子玩耍,用自己国家哄小孩的话跟他交谈。为了让她分心,劳森打起精神跟邻居们交朋友,不时还会参加小型聚会,女士们唱着客厅里播放的情歌,男人们则一言不发,脸上洋溢着温厚的笑容。埃塞尔很害羞,通常远远地坐在一边。有时候,劳森会莫名感到一阵焦虑,接着问她是否快乐。

    “是啊,我很快乐。”她回答。

    但她的眼神被某种他无法猜透的想法遮蔽着,她好像把自我隐藏了起来,让劳森意识到他并不比第一次见到她在池塘沐浴时更了解她。他隐隐感到不安,觉得她有什么事情瞒着他,而他又深爱着她,这让他饱受折磨。

    “你后悔离开阿皮亚了,是吗?”有一次他问她。

    “哦,不,我觉得这里很好。”

    内心的隐忧使得他开始出言贬低那座海岛和那里的人。她置之一笑,不作回答。少有几次她收到来自萨摩亚的信件包裹,随后的一两天里,她表情僵硬,一脸苍白。

    “说什么也别想让我再回那儿,”有一次他说道,“那不是白人待的地方。”

    但他越来越意识到,当他不在家时,埃塞尔哭过。在阿皮亚她一直很爱说话,滔滔不绝地聊他们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聊周围远近的琐碎传闻,可现在她渐渐变得沉默了,虽说他拼命努力逗她开心,她却仍然无精打采。在他看来,对往昔生活的回忆正在把她从自己身边拖走,让他疯狂嫉妒起那座海岛、那片大海、那个布列瓦尔德,还有那些光想都觉得可怕的深色皮肤的当地人。她一提起萨摩亚他就觉得尖酸讽刺。在白桦树绽出新叶的晚春时节,一天夜里他打了一轮高尔夫球之后回到家里,发现她没像往常那样躺在沙发上,而是站在窗前。显然她一直在等他回来。他刚走进房间她便开口了,让他吃惊的是,她说的是萨摩亚语。

    “我受不了了,没法在这儿生活下去。讨厌,我讨厌这儿。”

    “看在上帝的份上,用文明的语言说话。”他怒气冲冲地说。

    她走到他面前,笨拙地用胳膊抱住他的身子,那姿势带有某种粗俗的意味。

    “我们离开这儿吧,回萨摩亚去。如果你让我继续留在这儿,我就会死。我想回家。”

    她的情绪猛然间爆发出来,顿时泪流满面。他的怒气消失了,把她拉过来坐在自己的膝头,跟她解释说他不可能丢下自己的工作,毕竟要靠它来糊口。他在阿皮亚的职位早已被别人填补上,没有任何理由再回那儿去。他使出浑身解数跟她讲明道理,数落那里生活的诸多不便、他们不得不面对的羞辱,以及为他们的儿子招致的痛苦。

    “苏格兰这边教育什么的都很不错,学校又好又便宜,他可以念阿伯丁的大学。我要把他培养成真正的苏格兰人。”

    他们给他起名叫安德鲁。劳森希望他当一名医生,将来娶一个白种女人。

    “身为半个当地人,有什么可羞耻的?”埃塞尔阴沉着脸说。

    “当然不,亲爱的。没有什么羞耻。”

    她柔嫩的面颊贴着他的脸。她竟然如此虚弱。

    “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他说,“只要能让我把心底的话告诉你,我愿意付出世上的一切。”

    他寻找她的嘴唇。

    夏季到来。高地山谷苍翠而芬芳,山丘上一片鲜艳的石楠花。在这片庇护之地,阳光明媚的日子一个接着一个,从明晃晃的大路走入白桦树的浓荫,令人欣幸不已。埃塞尔不再说起萨摩亚,劳森也不那么紧张了。他认为她已经顺从了周围的环境,觉得他对她的爱那么强烈,让她心里再没有任何渴求的余地。直到某一天,当地的医生在街上拦住了他。

    “我说,劳森,你太太在我们高地的小溪里洗澡时应该注意分寸。这儿不是太平洋,这你知道。”

    劳森很是惊讶,一时没能镇静地加以掩饰。

    “我不知道她去洗澡的事。”

    医生哈哈一笑。

    “很多人都见过她,大家都开始说起这件事。你知道,可不是人人都会挑那个地方洗澡,那是大桥上方的池塘,本就不允许洗澡,不过也没什么不好。我不知道她怎么受得了那儿的水。”

    劳森知道医生说的那个池塘,他立即想到,在某种程度上那里很像埃塞尔在乌波卢每晚习惯去洗澡的池塘。一条明澈的高地小溪流下蜿蜒的水道,在岩石间欢快地溅起水花,随后形成一汪幽深、平滑的水塘,还有一块小小的沙滩。浓密的树林遮盖着它,不是椰树,是山毛榉,阳光间或穿过树叶落在耀眼的水面上。这让他感到震惊。想象中,他看见埃塞尔每天都去那儿,在岸边脱下衣服滑入水中。水很冷,比她深爱的家乡的池塘更冷,顷刻间重新找回了往昔生活的感觉。她仿佛重新变回了溪流中奇异、野性的精灵,一切是那样不可思议,似乎是流水召唤了她。那天下午他沿着小河走去,小心地穿过树林,杂草丛生的小径削弱了他的足音。很快他便来到可以看见池塘的地方,埃塞尔正坐在岸边,望着下面的池水。她一动也不动,仿佛池水对她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纳闷究竟是什么念头在她脑子里徘徊不定。最后她站了起来,有一两分钟她游离于他的凝视之外,随后他又看见了她,穿着长罩衫,赤裸的小脚优美地踏在长满青苔的浅滩。她走到水边,轻轻下到水里,没有溅起一片水花。她悄然四处游着,游动的姿态带着某种超乎凡人的东西。不知为什么,这场景怪异地触动了他,令他驻足等待。她爬出池塘,在那儿站了一会儿,起褶的湿衣服紧裹着身体,凸显出她的外形轮廓。接着,她的两手慢慢从胸前拂过,轻轻发出一声兴奋的叹息。随后她消失了。劳森转身走回小镇,心里痛苦难耐,她对他来说仍是个陌生人,自己那渴求的爱注定不会得到满足。

    他丝毫没有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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